北镇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机垃圾清运箱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北镇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机垃圾清运箱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北镇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机垃圾清运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10月 12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镇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机垃圾清运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140.00元
最高限价:2,800,140.00元
采购需求:有机垃圾清运箱678个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9月 22日至2022年 9月 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10月 12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鉴于目前上述2个网站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应商须同时在两个网站领取采购文件), 下载成功后请将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防疫要求:现场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辽宁省及锦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每日锦州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按其要求严格执行。参与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谢谢配合与理解。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北镇市广宁新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州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茂业中心23楼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工行锦州建宇支行
账户名称:州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16-*******
2022年 9月 21日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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