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后勤设备 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后勤设备 招标公告
宝鸡市中医医院后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宝鸡市中医医院后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DK-2022-13-CG
2.项目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后勤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800,000.00元(其中:合同包1(洗衣房设备采购)1,800,000.00元;合同包2(食品制备及操作用具采购)4,0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洗衣房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业洗涤机械 | 洗衣房设备 | 20(台/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合同包2(食品制备及操作用具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食品制备电器 | 食品制备及操作用具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00 | 3,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洗衣房设备采购)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3.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3.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
3.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食品制备及操作用具采购)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3.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3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提供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厂家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3.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
3.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
1、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文件发售时间段内持网上回执单、企业介绍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至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楼525室进行报名确认,并进行文件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于文件发售时间段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联系电话:09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91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5室
标签: 后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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