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0万平方米特种陶瓷生产线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招标公告
年产180万平方米特种陶瓷生产线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招标公告
江西玖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平方米特种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江西玖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年产180万平方米特种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80万平方米特种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江西玖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安市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地址坐标为东经28°1144.74",北纬115°2345.12",拟投资11000万元,工程共占地70亩,总建筑面积为376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180万平方米/年,共有4条生产线,分别为抛晶砖生产线、K金砖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车间、地磅房、配电房、综合办公楼、宿舍及食堂,该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当地陶瓷生产的产业链,使企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同步发展。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1)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洁废水;
(2)废气:主要产生于土地开挖及回填产生的扬尘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随风散逸的粉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等;
(3)噪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固废主要为废弃的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金属废料等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
(2)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天然气烟尘,主要成分为粉(烟)尘、SO2、NOx、氟化物等;
(3)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风机、破碎机、砖坯压制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泄露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需经厌氧化粪池处理,可定期由务农人员上门进行清理,作为农田追肥之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和用于地面洒水抑尘。
废气:运输车辆采用密封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噪声: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时,应选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单位除水泥混凝土浇注外,应当严格禁止夜间施工,同时避开午间休息时间。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主要收集并及时清运,使其得到妥善处置,建筑垃圾采用临时堆置后回收利用。
运营期
废水:生产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园管网,排入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小溪(农灌功能)约经5000米后汇入肖江。
废气:项目破碎工序粉尘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排放标准要求;成型车间废气和烧成车间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气不经处理可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中排放标准;无组织粉尘经唐纳森滤筒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等降低项目噪声。
固体废物:生产固废依据其性质,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施工期提出相应的污染防范、防治和缓解影响的措施,可将工程的大气污染、噪声、水污染和固体废物等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区域,尽可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运营期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园管网,排入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小溪约经5000米后汇入肖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合理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箱,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生态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调查问卷和现场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反映或在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施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
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5日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玖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联系人:卢洪凯 联系电话:139*****046
通讯地址:高安市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198号天泽园3#4601
联系人姓名:陶工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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