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溪镇鹳山村休闲公园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022-09-2116:42:41
塘溪镇鹳山村休闲公园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022-09-2116:42: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溪镇鹳山村休闲公园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
规 模:/ 。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元
计 划 工 期:9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主楼廊架及周边园路、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工程项目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资料确认:①中标通知书(仅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②施工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部分即可)、③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合同金额等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且须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7月、2022年8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如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情形,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款执行));
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如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按要求完成录入;
(2)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6:00(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09 时3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三楼
联系人:邱工
电话:189*****857 0574-********
9. 备注
9.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需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招标人(代理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后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
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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