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麟游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基础建设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麟游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基础建设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麟游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基础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B(2022)030号

项目名称:麟游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基础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01):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1,627.9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装修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323,000.001,321,627.9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02):

合同包预算金额:9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2,7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装修工程其他家具用具1(批)详见采购文件993,000.00992,7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0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包2(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0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及养老关系在该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0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8、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1、各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报名成功回执单,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2022年9月22 日至2022年9月28 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供应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渭滨区蟠龙路九龙新城9号楼1单元0601)进行线下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购买成功后,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锁文件。5、请各磋商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麟游县政法委

地址:碧城路2号

联系方式:157*****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蟠龙路九龙新城9号楼1单元0601

联系方式:152*****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2*****861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1日


标签: 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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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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