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建设
1.2项目采购内容:
1.2.1具体采购内容:
(1)智能运营中心【包括园区全景静态三维地图、能源态势、环境态势、人员态势、疫情防控态势、车辆态势、安防态势、设施态势,各种态势以图表等方式展示。】
(2)应用中心【包括视频监控、周界防范、智能报警、疫情防控、门禁管理、智能会务、智能停车、信息发布、智慧食堂等应用功能。】
(3)数字平台【包含集成平台、数据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和IOT平台,为业务集成提供数据接入、数据分析存储、通用工具和业务逻辑服务。】
(4)基础硬件【包含视频监控、周界防范、智能巡检、智慧人员通行(考勤管理、门禁管理)、智能会务,智能停车、智能访客、信息发布及智慧食堂等应用涉及的硬件。】
(5)实施与服务【包含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开发、软硬件采购、制造、集成、部署、安全、检验(检测、测试)、包装、储存、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交底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1.2.2最高总价含税限价:2700万元
1.2.3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包含中标人提供的质保和原厂商提供的质保两部分,质保期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人提供的质保时间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即质保金支付与原厂商质保时间无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9节(主要设备采购技术要求)中的所列硬件产品要求提供24个月原厂质保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所有软件产品要求提供12个月原厂质保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1.5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6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综合布线及硬件安装(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区域除外),所有硬件安装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软件布置及调试。
1.7交货地点: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1.8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硬件及软件)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开发)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量、数量等要求,且所有产品需保障能够正常安装运行。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智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绩(合同内容中至少应包含安防系统或会议系统或信息发布系统或智慧园区等其中一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和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或技术协议相应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签订日期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2.2数字平台为核心产品,需出具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3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4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联系人:董智慧、王义清、刘明明
电话:027-********-8665
传真:/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重大技改项目部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55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10-*******
标签: 易地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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