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集二线4站电务设备大修赛乌苏站电力配套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集二线4站电务设备大修赛乌苏站电力配套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集二线4站电务设备大修赛乌苏站电力配套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

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DX-SG-2022-36)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2]50号)、《集二线电务设备大修计划分劈安排通知单》和《呼和浩特电务段关于报送2021年电务设备大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呼电段函〔202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呼和供电段集二线4站电务设备大修赛乌苏站电力配套改造工程。

2.2.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2.2.1项目简况:为优化集二线4站电务6502电气集中联锁系统的供电质量,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减少对运输效率的干扰,现需对赛乌苏站电务设备电力配套设备进行施工改造。

2.2.2建设地点:集二线赛乌苏站区

2.2.3规模:在赛乌苏站新设一座80KVA箱变,一座160KVA箱变,箱变基础制作2处,电缆沟开挖960米,高低压电缆敷设2100米,电缆井2座,过轨顶管4处,敷设钢管1860米,制作箱变围栏2处,拆除既有设备。

2.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工作项目

单位

数量

80KVA通过式电力远动一体化箱式变电站

1

160KVA通过式电力远动一体化箱式变电站

1

箱变电力远动柜

2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批为准。

2.4施工费:施工费67.9619万元(核减甲供材料费)。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6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总公司颁布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2.7拆除报废:新建线路建成并倒接电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既有线路导线、变压器、远动开关、金具等材料拆除并将废旧物资运送至指定地点。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耐压试验相关内容,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实施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近3年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铁路电力施工的业绩证明。

3.3.申请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实施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实施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实施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22日17:00

前通过网易126邮箱(hhhtywz@126.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2年9月日17:00将纸质版申请文件送呼和浩特供电段电力技术科(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214房间,如外地厂家报名可通过快递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以快递寄出时的时间为准。未成功发送邮件报名和未按时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5.近三年类似项目三项及以上业绩表。

5.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7.拟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5.8.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承诺书。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3.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5.14.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及承诺书。

5.15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呼和浩特供电段

邮编:******

联系人:杨文忠任桐

电话:0471-******* 杨文忠131*****650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 话:市电0471-*******;路电081-*****

邮 编:******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其他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供电段集二线4站电务设备大修赛乌苏站电力配套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HGDDX-SG-2022-36),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04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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