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之星”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某项目无人飞行器平台研制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航天之星”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某项目无人飞行器平台研制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1

飞行器研制

含吊舱换装及换装后的联调联试

2

******

******

2

地面站研制

含集成定位软件的定制开发及调试

1

******

******

3

发射系统

具备贮、运、发一体功能

2

*****

******

4

外场陪试及试验服务

服务次数:≥3次。

含辅助遥控、样机现场调试、试验保障、试验场地费用。

1

******

******

5

飞行培训

培训甲方3名人员操作使用

1

*****

*****

合计金额

*******.00



总体要求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样件交货时间:2022年10月20日前。

2、服务时间:12个月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质量保证

1.1中标人应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性,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1.2项目验收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所有开发文档、使用说明书。

1.3对研制的飞行器平台,按表2所列的验收检验项目进行验收。从飞行器平台验收合格之日起,飞行器平台的使用寿命为五年。

表 2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验收检验

例行试验

1

尺寸

-

2

重量重心

-

3

标志和代号

-

4

电气性能

-

5

机械性能

-

6

接口

-

7

低温工作

-

8

高温工作

-

9

功能振动

-

-

注:★为必检项目 -为不检验项目

1.4整体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1.5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均应免费上门服务,并在收到采购人维护要求时及时上门服务。

1.6质量保修期内对由于产品设计、安装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制造、运输和安装调试等原因而造成的系统故障或部件损坏,负责免费排除或维修,并无偿更换由此所发生的备品备件,在此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售后服务

2.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培训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对采购人所有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建设内容

具体规格

1

系统操作人员

了解系统硬件、软件各项功能;

了解各业务模块所需注意事项;

提供业务模块操作手册供系统操作人员熟悉系统。

2

系统维护人员

掌握系统软件、以及数据库的维护;

掌握系统硬件、结构件的基本维护及更换操作;

提供维护手册/说明书供维护人员。

6、试验要求:

1)吊舱对接试验

2)全系统联调试验

3)环境适应性试验

4)飞行器平台飞行试验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均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或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采购人验收前要求中标人提供书面交货清单一份。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6、按照任务要求,共需交付2套飞行器、1套地面站、2套发射系统、不少于3个有效架次的外场陪试及试验服务,如表3所示,其中飞行器产品配套清单如表4所示,备件、易损件清单如表5所示,交付文件如表6所示。

表 3需交付的产品/服务

内容

序号

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产品

1

飞行器

2

含吊舱换装及换装后的联调联试

2

地面站

1

含集成定位软件的定制开发及调试

3

发射系统

2

具备贮、运、发一体功能

服务

1

外场陪试服务

≥3

架次

含辅助遥控、样机现场调试、试验保障、试验场地费用。

2

操作维护培训

3

培训甲方3名人员操作使用

表 4飞行器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

数量(份)

备注

1

机体

2

2

飞控系统

2

含RTK基站

3

机载数据链

2

含图像

4

动力系统

2

5

伞舱

2

6

整机连接电缆

2

7

包装箱

2

表 5备件、易损件清单

序号

产品

数量(份)

备注

1

回收伞

10

按每套产品备10套

2

伞舱盖

10

3

机翼

4

按每套产品备4套

4

电池

4

5

充电装置

2

6

螺旋桨

10

7

电缆

10

8

飞机垂尾

10

9

发射动力组件

10

表 6需交付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数量(份)

备注

1

飞行器平台总体设计方案报告

1

含电子文档

2

飞行器平台研制总结报告

1

含电子文档

3

飞行器平台检测及测试报告

1

含电子文档

4

飞行器平台使用维护说明书

1

含电子文档

5

飞行器平台产品合格证

1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航天之星”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实际到账时间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部门拨款为准,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②完成3个有效架次陪试服务试验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实际到账时间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部门拨款为准,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③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实际到账时间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部门拨款为准,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产品涂覆、标识要求:

产品外表面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涂覆。

5、产品包装、贮运要求

1)采用坚硬的包装箱对每个产品进行独立包装,包装箱材料采用铝或木材;

2)包装箱应有产品代号、产品编号、防水、 防震、不能倒置等标识;

3)包装箱内应有软填充料以防止在贮运中由于有震动和冲击对产品造成损坏;

4)包装箱内附有产品证明书;

5)产品验收完毕装入包装箱并铅封。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