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实验幼儿园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实验幼儿园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9-22阅读次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实验幼儿园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实验幼儿园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124.8483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实验幼儿园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执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工期时间:20日历天;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招标人验收并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监测通过、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20%,余款自交付使用起四年无息付清。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9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实验幼儿园
联 系 人:孙娜
联系方式:185*****82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经理
电话:0538-*******
附件: 宁阳县第三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需求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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