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执法取证仪招标公告
单警执法取证仪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简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
1 | 单警执法取证仪 |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226 | 台 | 40.68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拟投设备获得国家CCC认证,并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4)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取得设备制造厂商的唯一项目授权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中标联系人非浙江东联集团公司副处以上及下属公司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6)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7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4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 14 :00时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5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七、开标时间:2015年4月8日 14:00时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5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4月7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SB689-2)。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设备的国家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5)拟投设备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
(6)属于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项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投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原报名合格的投标人须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提供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十二、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 监察科 ****-********
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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