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
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社会审计服务机构:
为提升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实现集团内部审计业务全覆盖,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及《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规定》我公司拟建立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以更好地服务集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就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入库备选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前来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报名方式:意向加入备选库的社会审计服务机构,请于报名期间内向我公司提交相关资料申请登记。
二、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立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注册地一般应在兰州,在外地注册的机构应在兰州设有正式的分支机构;
(三)注册会计师在10人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来未被国家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六)具有承担审计风险的能力,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三、服务内容
纳入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选聘方不保证纳入备选库的律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审计服务项目。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内部审计服务可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项目。
四、入库程序
(一)初选。对报名申请入库社会审计机构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列入初选名单。
(二)商谈。邀请列入初选名单的审计机构进行现场洽谈,就相关入库细节进行商谈交流,并达成一致入库协议。
(三)审定。结合商谈结果,形成备选库,经兰石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兰石集团官网对备选库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各社会审计服务机构签订入库协议,正式入选兰石集团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二)近3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重大业务纠纷的行为,也未受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说明书等;
(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包括证券资格),并在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从业的执业证书及登记卡、评估机构等级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
(四)提供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六)报名条件中要求的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事项证明资料;
(七)出具承诺书,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者;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各社会审计机构可采用现场、邮寄提交资料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一)现场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兰石集团行政中心813室;
(二)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18号,审计和风控法务部 顾惠庆收;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