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实验耗材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实验耗材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实验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J)24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实验耗材案件检验试剂盒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案件检验试剂盒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实验耗材检验仪器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测序仪、纯化仪等专属设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基因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人份常染色体检验以及*****人份Y染色体检验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法医物证其他专业耗材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其他专业耗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标项3: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室
方式:获取方式: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线下获取: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前往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线上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线下方式发售所有材料并按顺序成册(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投标人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必须彩色、清晰,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可能视为无效报名材料)。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会联系供应商,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回发至报名邮箱。项目负责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文件接收邮箱。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方式: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线下获取: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前往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线上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线下方式发售所有材料并按顺序成册(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投标人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必须彩色、清晰,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可能视为无效报名材料)。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会联系供应商,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回发至报名邮箱。项目负责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文件接收邮箱。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109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室
联系方式:166*****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小龙
电 话:16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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