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2-09-22


债务企业名称: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街北段55号

债权总额:61,415.63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2年9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1,415.6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32,999.99万元、利息28,415.64万元。

该债权共4笔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第1笔贷款本金6,900.00万元,利息6,192.58万元,本息合计13,092.5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4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1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合计32,906.74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合计95,425.70平方米,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第2笔贷款本金7,500.00万元,利息6,645.99万元,本息合计14,145.99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4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20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合计30,606.20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合计70,950.00平方米,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第3笔贷款本金5,599.99万元,利息4,855.72万元,本息合计10,455.71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锦州宏力达食品糖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锦州龙栖湾新区的1宗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面积430,923.70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第4笔贷款本金13,000.00万元,利息10,721.35万元,本息合计23,721.35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锦州宏力达食品糖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锦州龙栖湾新区的18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合计141,578.75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企业概况

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791******P,注册地址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街北段55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武伦俭,注册资本为57,26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糖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683*******,注册地址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96号17层3号、4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王景玉,注册资本为24,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物情况

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为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8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1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合计63,512.94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合计166,375.70平方米,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人锦州宏力达食品糖业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为位于锦州龙栖湾新区的1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8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合计141,578.75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430,923.70平方米,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于2016年分两笔对债务人及担保人提起诉讼,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2日作出了(2016)辽07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债权银行借款本金7,500万元及相应利息、6,900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债权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2日作出了(2016)辽07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债权银行借款本金5,600万元及相应利息、1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债权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佐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诉讼过程中,原债权银行已申请法院对抵押物进行了轮候查封。目前上述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已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龙栖湾新区,临近京哈高速及锦州港,交通非常便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厂区面积较大,地势开阔,厂房为标准制式厂房,并配有办公楼、宿舍和食堂,便于同类型企业入驻。而且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预计处置周期较短,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2年9月22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

整体处置或单笔处置;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9月22日

,辽宁,锦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食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