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701-710室10套房产(GR2022TJ1001010-2¥2784.500000万)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701-710室10套房产(GR2022TJ1001010-2¥2784.500000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701-710室10套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2784.******评估机构天津市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392.******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标的房地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等情况。3、本次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格。4、本次评估未考虑交易税费的影响。5、标的房地产的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居住,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2年11月30日。经现场勘察,委估房地产现状用途用途为办公,本次评估选取的可比案例为同一大厦的办公用房地产的挂牌案例,未考虑证载用途对评估值的影响。6、标的10套房地产位于同一楼层,相互间已打通,成为一个整体后重新分隔。7、标的房地产已整体出租给第三方用于办公,租赁期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现有租约对评估值的影响。8、标的房产于2022年9月20日抵押给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期限至2023年9月19日。抵押权人同意本次转让行为。9、劝华集团承诺在转让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滨海农商行全部贷款,完成抵押房产解抵登记。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A7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陈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718******C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MA05TBNX6Q
    批准单位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书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权属变更、未来规划及国家、天津市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该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用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置换代理费、房屋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按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 17:00(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 835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4、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5、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6、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④最终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此种情况下,扣除已由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835万元款项)。7、根据国家住宅房控政策,转让方不承担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无法正常过户的责任,如发生上述情况,不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8、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资产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9、转、受让双方在收到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方可办理本次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事项。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本次转让标的后续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10、本项目为整体转让,不接受拆分交易。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35.******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房产明细表001.pdf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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