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二期)、美术馆、文化馆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图书馆(二期)、美术馆、文化馆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图书馆(二期)、美术馆、文化馆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3]1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代建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省级中长期票据资金和政府信用平台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海省图书馆(二期)、美术馆、文化馆项目位于西宁市新宁广场南侧,该工程为钢混框架-剪力墙结构。新建省图书馆(二期),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5层,东侧办公部分局部6层,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读者阅览区、自学区等;新建省文化馆,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地上4层,主要包括排练演艺厅、活动室、公共空间等;新建省美术馆,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地上主体4层,局部5层,主要包括展厅、报告厅、典藏室等;“三馆”为连体建筑,共用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时,对原青海省图书馆一期进行功能性整合,需对一期建筑外立面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报告厅改造及部分水电系统进行改造。

交货地点:设备安装现场。

交货期:计划2015年7月(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提前三个月通知)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海省图书馆(二期)、美术馆、文化馆项目所需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为投标产品代理商的,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原厂的销售或代理授权证明;投标人还需同时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

3.3投标人近3年具有已完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履约能力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日9时,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西川南路53号,万佳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代建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曾贵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账 号:****************0141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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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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