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沁工业区管网及道路基础设施新建工农路(阳光大街-光明大街)雨污水管道

沙尔沁工业区管网及道路基础设施新建工农路(阳光大街-光明大街)雨污水管道

本项目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审批备案,现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管网及道路基础设施新建工农路(阳光大街-光明大街)雨污水管道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沙尔沁工业区管网及道路基础设施新建工农路(阳光大街-光明大街)雨污水管道
项目单位: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招标代理公司接受委托后提供该项目前期相关咨询服务出具书面意见;起草、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发布中标公示、协助合同签订等相关事项。
三、比选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等内容;
2.代理机构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查询记录;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代理机构在职员工(在该企业具有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相关专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需提供材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记录截图;
4.服务承诺(响应业主需求的时间,招标质疑投诉的受理、解决程序及处理的能力);
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填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报价;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7.代理机构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注:(1)比选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壹份)
五、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由项目实施小组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1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比选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17:30时
2.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0471-*******

标签: 雨污水管 阳光 路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