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坪塘检验基地检验楼、检测车间及办公室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坪塘检验基地检验楼、检测车间及办公室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坪塘检验基地检验楼、检测车间及办公室技术改造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J】1351号,委托代理编号:MXZB-2015-001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坪塘检验基地检验楼、检测车间及办公室技术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4J】1351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整包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坪塘检验基地检验楼、检测车间及办公室技术改造项目


1


*******.98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坪塘检验基地检验楼、检测车间及办公室技术改造项目

一.检测检验车间技术改造工程
二.检测检验楼技术改造工程
三.检测办公楼技术改造工程

一.质量保证期: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1、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中标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中标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用户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项目合理使用期限内,中标单位确保地基基础项目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中标单位原因致使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中标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但在质保期内由承包方承担)。

一.交货时间:确定中标后,90天(日历日)完成施工、安装、调试,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二.交货方式: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施工、安装、调试,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三.交货地点: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坪塘检验基地。
四.付款方式:1、中标单位进场可开展实质性施工之日起 7 天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完后结算至合同金额70%。(财政支付手续时间不计)
2、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单位累计支付中标单位至审计金额的 95%。(财政支付手续时间不计)
3、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1年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采购单位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财政支付手续时间不计)
4、各项付款中标单位都必须向采购单位开具工程所在地同等金额的正规工程发票。
5、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执行。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3),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 系 人:李轶文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c座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 伟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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