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城管委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第一次招标公告

东西湖区城管委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第一次招标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管委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东财采计〔2014〕908、J********-****号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城管委的委托,对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5-015A(14-908、019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管委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936.4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 )章内容。

第一包:

⑴ 项目包编号:第一包

⑵项目包名称:金山大道(海口转盘至107国道)

⑶类别:服务

⑷用途:道路保洁

⑸数量:1批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⑺采购预算:350万元(本次预算价格为2年预算价格)

⑻服务期:二年

第二包:

⑵ 项目包编号:第二包

⑵项目包名称:革新大道长青段(二雅路至保税物流)

⑶类别:服务

⑷用途:道路保洁

⑸数量:1批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⑺采购预算:586.4万元(本次预算价格为2年预算价格)

⑻服务期:二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多投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具有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政府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从事环卫作业甲级或同等级(一级、A级)资格证书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2008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 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个单项与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环卫作业合同(提供合同),或与企业签订的环卫作业单项合同年营业额不低于投标项目金额,有良好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及客户评价);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证明,即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人为武汉市以外的企业中标后须承诺在东西湖区注册办理子公司登记,并出具承诺函。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5年3月16日起至 2015年4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 时、下午 13:30 时 ~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从事环卫作业甲级或同等级(一级、A级)资格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ISO12008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书、业绩合同、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承诺函、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基本户开户证明、网上下载报名表。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2015年 4月9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2015年4月9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3日。

七、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接受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管委

联 系 人:谭主任

电 话:(02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张灵 朱晓红

电 话: (027)********

传 真: (027)83891785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年3月16日


政 府 采购 项 目 报 名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投包号、标段(如未分包、标段不填):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基本户账户信息

(基本户账户信息用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所填账户信息必须与进账信息一致)

单位名称:

单位账户:

开 户 行:

行 号: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集中采购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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