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赣0981破7号丰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招标公告

(2022)赣0981破7号丰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招标公告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赣0981破7号

本院根据丰城市品尊窗帘店的申请,于2022年9月19日裁定受理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10月22日前,向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太阿南路(丰城市人民法院侧门)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人:王律师182*****52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艺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通过微信群组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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