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仓储管理系统(2022年-2023年)及3、4、8号线通信运维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仓储管理系统(2022年-2023年)及3、4、8号线通信运维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仓储管理系统(2022年-2023年)及3、4、8号线通信运维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2-11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仓储管理系统(2022年-2023年)及3、4、8号线通信运维管理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仓储管理系统(2022年-2023年)及3、4、8号线通信运维管理系统

2.2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平台项目(二期)仓储管理系统(简称:WMS系统),主要是为了达到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物流总部的物资业务管控需求,规范仓库物资相关业务流程,为仓库管理人员、执行人员及业务部门领料人员提供一套信息化专业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实施范围:采购物资总部六个仓库(包括永春库房、湖光库房、北湖库房、天工1库房、天工2库房、西湖库房)。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东延长线的通信运维管理系统、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南延线的通信运维管理系统及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的通信运维管理系统。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运维服务的企业;

3.3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1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近3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9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1000 /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红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 系 人:花丽娜联系电话: 0431-********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仓储管理系统 运维管理系统 城市轨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