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中心设计(第3次)招标公告
商业中心设计(第3次)招标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商业中心项目设计(第3次) | 工程所在地升平东路9.11.13号 | ||||||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经济联合社 | 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139*****511 | |||||
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志伟 | 联系电话135*****037 | |||||
52850.00 平方米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52850.00 平方米 | 招标规模描述||||||
15031.4 平方米 | 建设标准合格 | ||||||
1、设计 |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 ||||||
9513.00(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180.00(万元) | ||||||
政府投资% | 集体自筹100.0% | 私营% | 外资% |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2015年03月17日 14时30分 至 2015年03月24日 12时00分 | 设计单位|||||||
2015年03月17日 14时30分 至 2015年03月24日 12时00分 | 监理单位|||||||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参加开标,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5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诚信登记事项的通知》(中建通〔2014〕182号)规定,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办理诚信档案登记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不另补偿费用。 | 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 | ||||||
投标人资格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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