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4号)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4号)

一、项目编号:NNZC2022-G3-014-NNJN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镇(街道)及社区(行政村)电子政务外网租用通信运营商数据专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南宁皓之雅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A-9楼212号

被投诉人: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西南宁皓之雅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3 商务分-3.3商务资信:投标人提供通信线路运营商服务质量分,全国每百万用户申诉率≤26人次的得1分;≤25人次的得2分;≤24人次的得3分;自治区每百万用户申诉率≤0.65人次的得1分;≤0.40人次的得2分;≤0.15人次的得3分。满分6分。(全国每百万用户申诉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为准,自治区每百万用户申诉率以自治区通管局2022年度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为准,投标时提供截图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该评分方法变相指向特定供应商;并且该评分项无法评定广电网络公司分数。”
投诉事项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服务需求一览表-服务参数-1-(2)电路要求全程采用MSTP/IPRAN/IPPON技术。该评分标准的设立,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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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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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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