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甲供机务(积碳清洗设备等)设备招标公告
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甲供机务(积碳清洗设备等)设备招标公告
物资供应商(建设单位) | 哈尔滨铁路局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 招标类型 | 物资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联系人 | 金少勇 于勇(技术) | ||
联系电话 | ****-******** | 邮 编 | |||
地 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明街光明屯对面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发布时间 | 2015-03-17 |
公告内容 | |||||
招标项目编号:HJYJG2014-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哈尔滨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工程指挥部。本项目甲供电力(低压开关柜等)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哈尔滨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位于既有滨绥线新香坊站,工程主要包括站改、集装箱、特货、快运四个作业区的建设。 3.招标范围及内容 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杆灯设备29套(含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其中双升降系统高杆灯18套,单升降系统11套)。 3.2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 DL-5包件:高杆灯(含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其中双升降系统高杆灯18套,单升降系统11套); 3.3资格审查与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一包一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安装能力的生产商,具有产品合格证及企业经营执照;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2投标人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安全许可/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等其他相应资质; 4.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5年内铁路类似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高杆灯设备运行业绩证明(单升降和双升降系统各提供一份)。运行业绩证明要求:由供电段接管的高杆灯需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格式要符合"运供设备电[2012]32号电报要求格式"; 由集装箱公司接管的高杆灯需提供集装箱公司所属的使用单位提供运行业绩证明。投标物资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4.5生产商年生产能力要求在500套以上;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4.6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期间没有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哈尔滨铁路局禁标。 4.7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由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将投标确认函(标明投标包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并保证联系畅通)签字盖章传真至哈尔滨铁路局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工程指挥部,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后,在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第6报名桌(电话:********)报名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5.2凡来报名的投标企业须持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明街光明屯对面 联系人:金少勇 于 勇(技术) 电话:****-********; 传真:(市电)****-********(请先电话联系后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铁道专业支行 账号:********9 2015年3月17日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1 |
相关附件 | |||
暂无附件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