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车管所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公安局车管所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授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委托,按照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合川区公安局车管所物业管理采购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数量(年)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合川区公安局车管所物业管理采购

1

244800.00

4000.00

备注: 本项目只针对中型及小型企业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2、非本地(合川区外)投标人必须在合川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取得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公告发布期限: 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4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再下载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报名时收取。

(三)投标地点: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

(四)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时

(六)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时

(七)开标地点: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帐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红色标注“投标保证金帐户”。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在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核验的帐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5 年4月9日 10:00时前到账,如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供应商账户注册: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网站(http://www.cqhcjy.com)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135*****484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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