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致相关法人单位:
我中心(院)拟公开招募符合要求的采购供应商,为本单位相关的采购任务提供物资供应和服务。
一、采购任务涉及领域
(1)仪器设备;
(2)设备设施维护;
(3)办公用品与办公耗材;
(4)疫苗药品;
(5)实验用标准品;
(6)实验耗材;
(7)实验动物及辅料;
(8)印刷制作;
(9)媒体策划与宣传;
(10)信息化建设与运维;
(11)会议承办;
(12)安保;
(13)后勤保障服务;
(14)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承担义务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2)对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接受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供应商申报要求
(1)申请表(见附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
(6) 经营内容涉及专项证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照(复印件);
(7)公司简介以及证明自身能力的文字说明和资料(如销售及服务业绩、用户名录等)。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中心(院)真诚的邀请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廉政纪律要求、愿意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热心服务、具有相应实力的单位成为本单位的采购供应商。如有合作意愿,请将书面资料于工作时间交至如下地址(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380号
邮编:200336
联系人:邓寅楚
电话:***-********转1225
我中心(院)将依据本市政府采购领域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纳入我单位合格供应商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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