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号)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项目申报设立以下类别: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优秀创新团队项目。
2.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针对学院重点学科领域或科学前沿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的相关研究。
3.以上类别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1982.01.01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倾斜)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
二、优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要求
(一)团队主持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项目主持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三名;
3.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名);
4.开展校企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主持人。
(二)优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现有科研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团队成员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团队成员承担的课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
2.创新团队应有合理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除团队主持人外,一般应有2-4名学术骨干和若干名研究人员,一般不低于8人(不包括带头人)。学术骨干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团队具有曾在某个研究方向共同承担较大项目的经历,并共同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4.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已经获批的且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果的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优秀创新团队成员申报,申报项目应是原团队项目的延伸选题,项目组主要成员为原课题组成员。
三、资助额度与建设周期
1.资助额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3万元,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每项资助0.5-1.0万元;优秀创新团队每支资助10-20万元。
2.研究期限:科学技术研究项目(2023.01.01-2025.12.31)、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23.01.01-2024.12.31)。
四、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有教育厅在研项目,且不能再作为项目的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申报。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2.相同研究内容和题目已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各级各类项目超期未结题者,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
4.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改实验探索、教学管理改革等研究不在本项目申报范围之内。
5.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并在处理期内,不能申报。
6.省教育厅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在五年之内不得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结题后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
五、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发表2篇及以上的研究性论文,其中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为国家级论文;或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获得国家专利1项。
2.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发表2篇及以上的研究性论文,其中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优秀创新团队项目(须具备以下4条,其中1,2必备)
①资助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以我院为依托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②发表SCI收录论文4篇以上,其中团队主持人至少1篇及以上;
③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④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资助计划;
⑤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
⑥团队主持人或骨干成员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⑦获得授权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项目发表论文需注明“2022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按立项书要求提交成果结题,且各类别项目完成时不能低于上述结题条件。
5.科研项目应在研究时限内完成,在研究时限内确实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应在时限结束前6个月内提出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超期未延或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撤项处理。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5日前将申请书附表电子版及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刘洋*******
特此通知。
附件1:《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pdf
科研处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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