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各类物资供应商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各类物资供应商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各类物资供应商遴选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2日17: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5:00
开标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75-*******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先生、0875-*******
代理机构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附件:
附件1公开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各类物资供应商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ZBC2021-108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各类物资供应商遴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食堂各类物资定点配送的供应商,根据医院食堂日常需求的各类物资按时、按需、按量开展供应配送服务,以及涉及各类物资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服务期限内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

2.采购清单:

标段划分

序号

食堂物资类别

物资相关要求

备注

第一标段

1

新鲜肉类(牛肉、猪肉、鱼虾、禽类肉等)

符合《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肉类物资进行分解。

2

冷冻食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安全标准。每批次供货均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标段

1

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安全标准。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非转基因检验报告。

第三标段

1

蔬菜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低于国家标准,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分拣、除根、去皮、配送。

2

其他类食品(腌制品、米线、饵丝、豆浆、油条、鸡蛋、佐料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安全标准。每批次供货均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3

日用品(餐具、洗涤用品等)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标准,每批次供货均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1个自然年,项目管理方式为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实行不定期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及评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将对个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及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供应商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拟供大宗食品原料的生产单位或销售(经销)配送单位,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同时参与以下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行业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条件:一标段(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冷冻食品经营的备案证(有效期内)。二标段(粮油类):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三标段(蔬菜、其他类食品、日用品)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3.2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方式: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00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00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

联系人:寸女士

注: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公告发布后,请未中标的投标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袁先生、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0875-*******

 

标签: 食堂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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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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