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招标公告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2 至 2022-09-29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5,360.00
最高限价(元):395,36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1

古城子

7934

1000

8934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3,540.00
最高限价(元):63,54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2

刘付屯

471

745

1216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62,000.00
最高限价(元):262,00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3

兴农

450

500

2500

500

395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7,200.00
最高限价(元):67,20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4

罗官屯

1680

168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24,000.00
最高限价(元):124,00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5

畜牧场

600

1000

300

190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52,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6

牛相屯

1300

130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152,000.00
最高限价(元):152,00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7

养竹

3800

380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99,600.00
最高限价(元):99,60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8

李相

2100

200

230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190,240.00
最高限价(元):190,24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湖街道2022-2023年度秸秆处置,包括:古城子、刘付屯、兴农、罗官屯、畜牧场、牛相屯、养竹、李相、王家湾子、东岗子、李巴彦、杨官屯、水家屯、石庙子、麦子屯,总处理面积约3万亩。

包号

社区名称

秸秆离田、深翻

保护性耕作面积

合计亩数

机械打包(玉米)

灭茬离田(水稻)

深翻作业

人工抱运(玉米)

大量还田(覆盖率60%以上)

部分还田
(覆盖率30%-60%)

少量还田
(覆盖率低于30%)

009

王家湾子

321

321

东岗子

290

290

李巴彦

780

780

杨官屯

638

638

水家屯

668

668

石庙子

233

684

917

麦子屯

800

800

二、秸秆处置方式

(一)还田作业

1.深翻作业。

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接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一地块2至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对计划深翻但尚未进行深翻作业的地块,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符合深翻作业条件后立即进行深翻作业。

2.保护性耕作。

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保留农作物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管理、禁止焚烧秸秆),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结合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直接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一项耕作技术。其中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一直到完成播种,除了播种机对土壤少量动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深松作业除外);少耕播种是指播种前或播种同时采取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等作业方式,动土面积低于50%,原则上动土深度不超过10厚米。

把握“多覆盖、少动土”保护性耕作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翻耕、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根据本地土壤、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中耕等作业,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提高黑土地保护效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农机科【2021】97号)执行。

(二)离田作业

通过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方式进行肥料化处置以外地块,在玉米、水稻秋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包后,全部运离田地(地块边缘及附近荒草等可燃物应由作业主体负责与秸秆打包离田同步处置)。打包离田方式以无法引燃残留碎叶为目标,要求玉米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6%以上;水稻秸秆机械打包洁净率在95%以上;农户人工打包洁净率在98%以上。

玉米秸秆打包原则上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多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为提升耕地地力,鼓励对秸秆残留碎叶采取“粉碎、深翻、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

水稻秸秆机收作业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根据天气,收割后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鼓励水稻原位搅浆还田处置。

对于机械无法作业的田间地头、垄沟、陡坡等地块可采用人工清理,要注重有效处理作业底层上的散碎秸秆,不带走表土、不留存秸秆,做到应打尽打、应离尽离、应用尽用,从而实现全部离田,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秸秆处置方式特点

1.深翻方式。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以内500米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地块,各街道应优先采用深翻方式。

2.保护性耕作方式。按照国家保护性耕作战略要求,区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逐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3.离田方式。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普通地块,继续釆用秸秆打捆、离田处置方式,打捆之后残留碎叶需要采取“粉碎、旋耕”等方式还田处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等地块釆取人工处理方式清理千净、全部离田;要求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0厘米,收割后立即进行翻地或旋耕灭茬作业,杜绝春季留茬焚烧隐患。为了防止秸秆焚烧,要严格控制釆用离田方式的处置面积,并逐年减少。

四、作业质量

当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地表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50%,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来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大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适当进行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进行旋耕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本项目自招标开始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绝对禁止焚烧秸秆,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秸秆防火巡查工作,若卫星拍照或省市通火点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人民币,发现两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采购人保留向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验收方式

对秸秆全量化处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督促实施作业的农机安装符合要求的摄像头、传感器等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效果等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司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街道办事处以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的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作业质量和面积数据(需监测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核查验收基础数据,并通过一定比例抽检核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信息化设备不能监测的人工抱运清理等工作,街道、村要安排专人对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核定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处理。

六、合同方式

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在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发生的亩数进行项目结算;

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秸秆处置服务质量或服务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处置服务,原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即采购人有权调整其中标范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说明:

1.同一地块不同时安排保护性耕作与秸秆打包离田两项补贴。

2.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打包离田、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的,或引发焚烧火点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处罚方式并有权调动其他机械实施作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中标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保护性耕作预留地块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农机农田相关作业服务能力的单位或合作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九个包组,兼投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中3个包组。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DGLBM@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代书
电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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