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公安局巡特特种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闽侯县公安局巡特特种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巡特特种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闽侯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2日17: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方、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180*****588 059*****5389
采购单位闽侯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警官 188*****58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方、小郑 180*****588059*****5389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巡特特种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MHZB[CS]002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巡特特种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批)

******

******

6120

合同履行期限:以业主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①本次采购项目中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证书。②投标人须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强制3C认证的,均有3C认证证书,并在货物验收时均能提供3C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应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 188*****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联系方式:小方、小郑 180*****588059*****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方、小郑

电 话:  180*****588 059*****53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特特种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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