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招标控制价公告
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招标控制价公告
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招标控制价公告
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招标编号: E450*****260026*****001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17元【其中:预算价 人民币********.95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39元,规费 人民币******.96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8元,其他*****.68元),增值税税金人民币*******.87元,暂估价人民币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00元】。
经业主调整,本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42元【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元(预算价********.95元×9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9元,规费******.96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8元,其他*****.68元),增值税税金人民币*******.87元,暂估价人民币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量主要清单项目最高限价终.pdf
招标人:桂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2 日
标签: 房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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