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招标公告

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招标公告

公告
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FJD2-01-HW-GK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招标项目编号:YFJD2-01-HW-GK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及其产品制造商均须具备经第三方认证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净利润值应在3年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今在中国关境内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担的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液体闪烁仪(任意一种)相关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2.5其它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委托1家代理商来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IV-11投标人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2.8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9月2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国拨资金,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

1. 招标范围

1.1货物名称: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

1.2招标编号:YFJD2-01-HW-GKZB-******

1.3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功能要求

项目现场

交货期

1

碳硫分析仪

1套

设备满足钢铁、有色金属、高温合金、难熔金属、超级合金等材料中不同含量的碳硫分析。可用于衡量碳、硫含量的分析,所有分析操作及数据处理过程由计算机软件控制。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甲方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4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2

定氢分析仪

1套

仪器设备满足钢铁、有色金属、高温合金、难熔金属、超级合金等材料中不同含量的氢分析。可用于痕量氢含量的分析,所有分析操作及数据处理过程由计算机软件控制。

3

液体闪烁仪

1套

该仪器主要用于β放射性核素的分析测量,也可用于部分α核素的分析测量,可对3H、14C、32P、35S、89Sr、63Ni、228Ra、241Pu、93Zr等核素进行测量。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及其产品制造商均须具备经第三方认证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净利润值应在3年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今在中国关境内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担的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液体闪烁仪(任意一种)相关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2.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碳硫分析仪、定氢分析仪和液体闪烁仪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委托1家代理商来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IV-11投标人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2.8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然后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10-********)免费注册通过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3.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3.3 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我要报名”将无法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13930,地点为美行中心7楼704室(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孙鹏

电话:028-********/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六层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28-********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孙鹏

电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口东南侧88号大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28-********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44944*****940*****
,四川,成都市,乐山市,夹江县,双流区,北京市,海淀区,成都,乐山,02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氢分析仪 硫分析仪 闪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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