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复点机、支票打印机、纸币清分机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现金复点机、支票打印机、纸币清分机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复点机、支票打印机、纸币清分机供应商选择项目

招 标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S019(S01)

1.招标条件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复点机、支票打印机、纸币清分机供应商选择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服务期 限

供货地点

质量标准

一标段

现金复点机供应商选择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年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符合该行业国家统一标准

二标段

支票打印机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

三标段

纸币清分机供应商选择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规定;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7)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03月18日至2015年03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产品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联系人:孙智乐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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