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黎川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编号:LCXZH-2015-X001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

警用摩托车

18辆

约17.8万元

货物参数要求


名 称

技术参数

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mm

2090*805*1280

轴距:(单位:mm)

1270

最小离地间隙:(单位:mm)

165

整车整备质量(单位:kg)

148

最高车速:(单位:km/h)

≥90

缸径*行程:(单位:L)

56.5*49.5

燃油箱容积:(单位:L)

9.7

最大净功率/转速(单位:km/(r/min)

7.2/8500

最大扭矩/转速(单位:Nm/(r/min)

9.0/6500

制动方式:

前轮(鼓刹/碟刹)后轮(鼓刹)

汽缸工作容积:(单位:M1)

124

离合器形式:

湿式多片常齿合

发动机型式:

单缸、风冷、OHV四冲程

压缩比:

9.0:1

化油器形式:

电控化油器

点火方式:

C.D.I

变速机构:

五档循环变速

润滑方式

压力飞溅

启动方式

脚踏/电启双启动

装备

车身颜色

公安部“04”制式要求喷涂

前后警灯

“星际牌”LED闪灯

警用喇叭

40W大功率双喇叭(三种警笛声)

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4、响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响应商须知:

1)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响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输、安装、调试、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

2)响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货物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询价函的技术参数要求。

3)响应商必须提供相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4)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询价时启封”。报价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5)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7)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黎川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询价保证金应在2015年 3月22 日下午17:3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缴入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88*****900*******

开户行:黎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响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如供应商的行为使采购人受到伤害时,采购人可没收响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在询价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报价文件

1、响应文件应包括:(1)设备报价表(见采购内容);(2)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表(应包含设备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3)报价函附件(响应商视需要编写)(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以上资格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商情况表等)(5)服务承诺函。

2、报价文件的递交

2.1报价文件必须在2015年3月23日上午9:30之前邮寄或送至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黎川县国安风情街24栋二单元306室),逾期无效。

2.2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方拒绝接受。

2.3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

询价标准和方法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技术、服务、商务、价格等内容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

定标原则

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低价成交,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询价过程的保密性

1、询价工作在询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询价小组将遵照询价标准,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响应商。

2、询价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询价小组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

3、询价期间,响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询价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成交服务费

1、成交人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交纳成交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a.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a、 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并结合《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业务和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按差额定律累进法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b、 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0%(下浮30%)

3、成交服务费交纳方式:发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代理机构一次缴清成交服务费。

合同的一般条款

1、合同签订

1.1买卖双方除另有约定外,应在确定成交单位后七天内签订合同。

1.2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2、交货方式及验收

2.1所购货物由卖方在用户现场交货。

2.2在卖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完毕后,买方应进行货物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货物,买方向卖方开具收货凭据,并将有关验收凭证送至采购办;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无条件调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3货到买方现场后七天内,买方应负责完成货物的验收工作。

3、交货时间

3.1具体以合同为准。

3.2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3.3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采购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采购单位:黎川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凡 159*****666

电 话/传 真:****-*******

附件1

设备报价表

项目编号:LCXZH-2015-X001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设备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LCXZH-2015-X001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技术参数

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表格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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