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询价。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当符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3、具有档案整理相关经营许可或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巢湖市半汤街道姥山路1号
3、项目单位: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项目概况: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粮食档案(2001年-2021年)预估3000件、发改档案(2001年-2011年)预估2000件、物价档案(2001年-2011年)预估2000件、目录著录7000条、数字化扫描******页、无酸纸档案盒500个,价格用明细表打出。备注:以上数量为估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计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5、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6、项目预算:11万元
7、最高限价:11万元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报价书。
4.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参与询价须知
1.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的权利;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已确定的取消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五、开标和定标
1.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询价小组于9月29日上午9:30开标,各投标单位将有效报价材料密封带到会场,当场拆封。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1名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公示无异议后,我单位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与我单位联系并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8日下午16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于9月28日前往巢湖市发改委办公室(市政府综合楼309室)提交询价材料。
联系人:王辉;电话:0551-********。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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