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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电视转播台广播电视信号集中监测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连江县电视转播台广播电视信号集中监测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jhtml">连江县电视转播台广播电视信号集中监测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2022-09-23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电视转播台
乙方:三明市广播电视服务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HTXMGL[XJ]*******的连江县电视转播台广播电视信号集中监测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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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兰田村仓尾山;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询价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乙方与甲方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的需立即进行改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改换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同意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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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10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所涉及设备质保期1年(参数中若有特别标明质保的按参数中执行),在质保期内,设备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和保养、检验。合同期满后,相关维护和维修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10、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五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连江县电视转播台 | 乙方: | 三明市广播电视服务公司 |
住所: | 连江县琯头镇兰田村仓尾山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32幢一层 |
单位负责人: | 吴捷 | 单位负责人: | 张炜静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官燕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6*****50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29*****2312 |
签订地点: 连江县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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