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安徽巢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巢湖市烔炀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

巢湖市烔炀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承包期限:1年,年污泥处理量约在650吨左右,处理方式为污泥干化后资源循环利用,不得造成对环境二次污染。

二、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对污泥进行处置;
(2)按本项目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污泥处置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处置方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环保法规进行监督,甲方将不定期去乙方污泥处置现场检查,如发现处置现场不规范,甲方有权将停止向乙方运输污泥,并责令乙方按照规范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恢复向乙方运输,项目期内累计发生二次的本项目将自动终止;

(4)如因政府部门干预、提标改造等特殊原因造成项目不能继续的,甲方有权终止项目;

(5)确保污泥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乙方每半年间甲方提供一份污泥检测报告。

2.乙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本项目的约定收取污泥处置费;

(2)污泥的处置场地由乙方解决,处置场地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

(3) 污泥运输途中及到乙方处置场地后,其环境、安全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遇到客观原因无法处置污泥时应及时与甲方协商,以便于甲方及时调整相关生产工作,待乙方恢复处置淤泥后,也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恢复向乙方的污泥运输。

三、投标须知

1.报名费用:200元整,现场缴纳给代理机构。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现场递交(现金方式密封盖章后递交)。未中标单位保证金现场退还。

3.乙方须具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资格。

4.付款方式:

(1)隔月结算,每个月结算上个月费用,每次结算前乙方应持甲方签发的运单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2)每月20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审批后,一周内将处置费用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承包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5.各投标单位应先进行实地勘察,预测分析后,参加报价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办法

1.本次招标由安徽巢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询价招标的方式实施,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全程参与监督。

2.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本次招标最高综合控制总价为300元/吨(含税、含运费;污泥处置费、运费需分别报价),高于投标控制单价的无效。各竞标单位一次性报价,一次性竞标(遇相同报价,竞标方法采取现场抽签法)。

3.各竞标单位自行密封报价(密封档案袋中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型业绩合同、处置污泥去向证明文件、报价单等资料并且加盖公章),密封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递交,逐一当众拆封,现场进行开标,当场宣布中标单位。

4.履约保证金:1.5万元。

5.若竞标单位不满足3家则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6.投标文件递交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标书递交地点: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室。

7.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缴纳中标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评委费如有按实际发生由中标人支付。

8.未尽事宜,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项

(1)由于乙方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污泥处置完毕,若因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自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处置费,逾期一月未支付,乙方有权停止接受污泥,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20日-9月23日9:00-17:00时,安徽巢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07室,报名费用200元。

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巢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电话:139*****402

项目单位: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管主任电话:138*****190


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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