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一、淮安市清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处拟建的清浦区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林业措施),已经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清浦区黄码乡、武墩镇、盐河镇;
(2)计划工期: 20个日历天 ;
(3)工程规模: 约45万 ;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黄码乡:女贞(米径3.5cm),数量2780棵;紫叶李(地径2.5cm),数量2775棵;
武墩镇:女贞(米径3.5cm),数量560棵;紫叶李(地径2.5cm),数量550棵;
盐河镇:女贞(米径3.0cm),数量1500棵;紫薇(地径3cm),数量1500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提供原件;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建造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4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 2015年 3 月 18 日至2015年 3 月 24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218室(淮安市延安西路200号);
(4)报名及其它费用: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等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5年 3 月 18 日至2015年 3 月 24 日。
九、招标人:淮安市清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蔡先生、沈小姐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志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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