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北国之春C区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吴中.北国之春C区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吴中.北国之春C区一期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FW[2015]-3-3WZTJ
一、招标条件
吴中.北国之春C区一期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内资字【2014】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吴中.北国之春C区一期项目施工
2.1.1建设规模:总面积 51582.22平方米,总投资额约9694.8350万元;
一标段:26305.2平方米; 二标段:25277.02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范围: 土建、水暖、电气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内,丙八路以南,丙一街以东,乙一路以北,丙二街以西;
2.3 计划开日期为2015年 4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2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二级 及以上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专业 二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3 月 19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在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
一标段每套售价 18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10日13:30时 ,地点 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 联 系 人:张工
报名机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联系人:汤丽娜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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