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施工图及勘察审查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施工图及勘察审查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施工图及勘察审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2-124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施工图及勘察审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1、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施工图及勘察审查。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的施工图纸、勘察报告、人防、消防、交通导改等图纸的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1.2工程规模: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沿规划人民大街敷设,北起既有1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红嘴子站后区间,向南途经义和村北站、义和村站、兴博路站、义和村南站、永春北站,止于永春南站。1号线南延工程总长度7.146km,全线共设置6座车站,换乘站1座,为永春北站,与规划双阳线换乘。车站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14km。详见用户需求书。
1.3计划服务期:2022年10月30日至2027年9月30日(以实际发生为准)。
1.4服务地点:长春市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工作要求》等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执业范围应包括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且证书合格、有效;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建筑或结构等专业)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须担任过轨道交通设计或大型项目设计或审图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4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施工图审查项目。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
(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尹晨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花丽娜电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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