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基准日确定为2019年01月18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金额(元) 利息(元) 本息合计(元) 保证人 抵押物
1 山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 *********.46 ********.98 *********.44 山西华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山西达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临猗县鼎华热能供应有限公司、陈永刚、宁晓 保证人宁晓临猗县城个人住宅一套(198.17平方米)、债务人RD机械设备(115项)、应收账款质押(2860.39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系截至基准日(2019年01月18日)的贷款本金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利息及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生效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2019年1月18日临猗县人民政府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目前处于债权确权状态。 2、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承继人等。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持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义务。

  备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罚金、赔偿金、相关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我分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351-*******

   张先生,联系电话:035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康乐街5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2年09月23日

,山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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