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争选任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叙永县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争选任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叙永县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争选任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2022年09月23日 14:52

叙永县人民法院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争选任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2022年8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泸州市叙永县浮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浮生水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鉴于本案法律关系较复杂、债务金额较大且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任浮生水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浮生水业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在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在四川省叙永县白腊苗族乡新店村四社,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本院现办理涉及浮生水业公司的执行案件共17件,执行标的额共********元及相应利息。浮生水业公司已停业多年,未能正常经营;在叙永县白腊苗族乡新店村4社、5社有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叙国用(2012)第0888号],已设置抵押,且被多家法院查封;在前述4社、5社的厂区院墙内有四层综合楼一幢、二层厂房一幢及一层机房一幢,均为砖混结构,无产权证;名下有川E*****号福田牌汽车一辆,但不知去向。除此之外,暂未发现浮生水业公司的财产。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已入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需有3年以上的破产案件工作履历(以申报机构初次被人民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之日起算,至本公告中的报名期限届满之日止);

(四)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5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申报机构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必须是申报机构执业人员,其他人员可以外聘,费用自行负担;
  (六)同一家申报机构仅能以一个管理人团队名义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七)申报机构现在泸州市范围内不得有2件以上超过三年未办结的破产清算案件。
  三、申报要求
  本院只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申报期限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18时,申报机构需要此期限前到本院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现场确认,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叙永县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见附件一)、《承诺书》(见附件二)、《自查评分表》(见附件三)。如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需在截止报名期限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本院后附的通讯地址(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请报名参加竞争的中介机构确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如果《申报表》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中介机构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四、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材料及与申报材料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复印件。申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规模、业绩;
  2.拟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成员名单、专业水准、执业经历、业绩和相关执业证件;
  3.申报机构拟定的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等;
  4.针对本次案件参与竞争的优势;
  5.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在本院的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进度及效果情况;
   6.管理人报价方案,包含管理人报酬比例,自愿垫付破产费用额度及时长等。
  申报机构严格按照上述顺序将申报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本院提交一式二份,以作为评审委员会决策参考。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地点:四川省叙永县叙永镇环城大道叙永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联系方式:

案件咨询:葛法官177*****911

报名咨询:许法官177*****872
  六、选任流程
  本院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将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本公告列明的“申报条件”,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公开竞争,综合评分,得分居首位者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得分居第二、三名的申报机构确定为备选机构。

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当按照我院通知要求参加竞争比选陈述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陈述会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争。参与陈述会的机构代表应是机构负责人或者主要从事破产清算事务的业务骨干1-2名,陈述以申报材料为基础,可以制作视频、PPT等进行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由本院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分,确定最终排名。

经本院审查或者因机构自愿放弃,参与竞争的机构仅有1家时,只要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直接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如无人申报,则在编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的社会机构中以摇号的方式确定管理人,所确定的管理人受本次公告内容约束,管理人不按规定履职,依法予以处理。

七、其他规定

本公告解释权归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叙永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1.叙永县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承诺书

3.自查评分表


附件1:

叙永县人民法院

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负责人

注册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人数

是否常设破产、重组事务组

从事破产事务的专业人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曾担任破产重整及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案件数量(分类表述)

机构

基本情况

曾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案例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以上表格所填内容如较多可另附页/文件进行说明


附件2:

承诺书

经查证,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本机构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本机构将不得参与本案的破产工作,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自查评分表

自查评分表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规模实力

(10分)

1.拥有律师、注册会计师达5名,计2分;在该基础上,每超出1名计0.2分,总计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总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拟委派团队中,同时具备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同时具备律师和资产评估师资格,或同时具备律师和审计师资格的,每1名计0.5分,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具有管理人负责人经历或破产企业主营业务人员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有管理人从业经历5年以上人员,每1名计0.5分,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4.具有破产管理人工作经历满3年的,计1分,每超出1年计0.2分,最高不超过3分

从业经验(50分)

破产案件终结(2019年-2022年,四川省范围内)(46分)

1.具有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因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等原因宣告终结破产程序除外),单独担任管理人的,每件计3分;与其他机构联合担任管理人的,每件计2分;清算组作为管理人,被指定参加清算组的,每件计1分。前述情况累计分最高不超过25分

2.破产重组成功的,单独担任管理人的,每件另加2分;与其他机构联合担任管理人的,每件另加1分;清算组作为管理人,被指定参加清算组的,每件另加1分。前述情况累计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按1件计算,每增加1家企业再加1分;前述分值累计最高分不超过3分

4.因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等原因宣告终结破产程序,每件计1分,总计最高分不超过3分

强制清算案件(2019年-2022年,四川省范围内)(4分)

担任清算组,具有终结清算程序裁定,每件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4分

现场评价(40分)

总计

专业类别(任一符合)
破产管理人【一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破产管理人【三级】
破产管理人【无】
,叙永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中介机构 管理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