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安徽公司市政集团融亿厂房项目电线电缆采购项目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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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编 号 :POWERCHINA-0113010-220158中 国 电 建 市 政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智 能 安 全 帽 铝 合 金 模 板 生 产 项 目电 线 电 缆 采 购 项 目单 一 来 源 谈 判 文 件
采 购 人 : 中 国 电 建 市 政 建 设 集 团 安 徽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二 零 二 二 年 九 月中 国 合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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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一 章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邀 请 函 ..............................................1第 二 章 须 知 ............................................................3第 三 章 需 求 一 览 表 .....................................................10第 四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14第 五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附 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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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邀 请 函武 汉 泰 和 天 弘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一 采 购 项 目中 国 电 建 市 政 集 团 安 徽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因 智 能 安 全 帽 铝 合 金 模 板 生 产 项 目建 设 需 要 , 拟 就 建 设 所 需 的 电 线 电 缆 材 料 开 展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采 购 , 现 邀 请 贵 单 位 参与 。二 项 目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 智 能 安 全 帽 铝 合 金 模 板 生 产 项 目
2 项 目 概 况 : 项 目 位 于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肥 东 县 撮 镇 碑 坊 村 , 四 顶 山 路 与 漫 泉路 交 口 , 依 据 规 划 部 门 发 布 的 地 块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和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 该 工 程 设 计 总 年限 50年 ,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7度 , 屋 面 防 水 等 级 II级 , 本 工 程 主 要 建 筑 工 业 厂 房 及 配套 设 施 , 由 7栋 厂 房 及 一 栋 宿 舍 楼 组 建 , 总 建 筑 面 积 103597.96 。 配 套 建 设 场 地硬 化 绿 化 大 门 围 墙 和 配 套 管 网 等 工 程 。 项 目 容 积 率 1.04,建 筑 密 度 60.5%,绿 化 率 9.0%。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为 : 土 方 开 挖 回 填 电 线 电 缆 混 凝 土 工 程 砌 筑 工 程 工 程 装饰 工 程 水 电 工 程 消 防 工 程 通 风 工 程 智 能 化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等 。三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请 于 2022年 09月 28日 15时 00 分 北 京 时 间 前 通 过 中 国 电 建 设备 物 资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https://ec.powerchina.cn, 以 下 简 称 集 采 平 台 递 交 电 子 响应 文 件 。 逾 期 递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和 采 购 机 构 不 予 受 理 。授 权 人 应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后 参 加 谈 判 。四 联 系 方 式采 购 人 : 中 国 电 建 市 政 建 设 集 团 安 徽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包 河 区 西 安 路 868 号邮 编 : 230041联 系 人 : 朱 笠 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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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846035341 2022年 09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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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须 知一 总 则1 项 目 概 况项 目 名 称 : 中 国 电 建 市 政 集 团 智 能 安 全 帽 铝 合 金 模 板 生 产 项 目项 目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肥 东 县 撮 镇 碑 坊 村 循 环 经 济 园业 主 方 : 合 肥 市 融 亿 铝 模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采 购 人 : 中 国 电 建 市 政 集 团 安 徽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项 目 概 况 : 项 目 位 于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肥 东 县 撮 镇 碑 坊 村 , 四 顶 山 路 与 漫 泉 路 交 口 ,依 据 规 划 部 门 发 布 的 地 块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和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 该 工 程 设 计 总 年 限 50年 ,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7度 , 屋 面 防 水 等 级 II级 , 本 工 程 主 要 建 筑 工 业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施 ,由 7 栋 厂 房 及 一 栋 宿 舍 楼 组 建 , 总 建 筑 面 积 103597.96 。 配 套 建 设 场 地 硬 化 绿 化 大 门 围 墙 和 配 套 管 网 等 工 程 。 项 目 容 积 率 1.04,建 筑 密 度 60.5%,绿 化 率 9.0%。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为 : 土 方 开 挖 回 填 电 线 电 缆 混 凝 土 工 程 砌 筑 工 程 工 程 装饰 工 程 水 电 工 程 消 防 工 程 通 风 工 程 智 能 化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等 。资 金 情 况 : 项 目 自 有 资 金 , 已 落 实 。2 采 购 方 式本 次 采 购 采 用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采 购 的 方 式 进 行 。3 取 消 采 购 的 权 力
采 购 人 在 成 交 通 知 发 出 之 前 的 任 何 时 候 , 有 权 取 消 本 次 采 购 , 对 因 此 而 受 影 响的 响 应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也 没 有 义 务 向 受 影 响 的 响 应 人 解 释 采 取 这 一 行 动 的 理由 。二 采 购 文 件1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采 购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一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邀 请 函 二 须 知 三 需 求 一 览 表 四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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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 同 格 条 款 及 附 件采 购 人 所 作 的 一 切 有 效 的 书 面 通 知 修 改 及 补 充 , 都 是 采 购 文 件 不 可 分 割 的 部分 。 响 应 人 应 详 细 阅 读 采 购 文 件 , 并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响 应 文 件 , 如 响 应文 件 中 无 特 殊 申 明 , 则 视 为 已 全 部 理 解 并 接 受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条 款 。如 本 采 购 文 件 的 内 容 与 技 术 规 范 书 中 的 内 容 有 差 异 , 技 术 参 数 以 技 术 规 范 书 为准 交 货 期 付 款 方 式 资 质 要 求 业 绩 要 求 质 保 期 等 以 本 采 购 文 件 为 准 。如 果 没 有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 或 者 提 交 的 资 料 没 有 对 采 购 文 件在 各 方 面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 可 能 导 致 其 响 应 文 件 被 拒 绝 或 作 废 , 该 风 险 由 响 应 文件 提 供 方 承 担 。
2 采 购 文 件 的 澄 清响 应 人 要 求 对 采 购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的 应 在 距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期 至 少 3 日 前 通过 集 采 平 台 通 知 采 购 人 。 响 应 人 采 购 人 应 及 时 予 以 答 复 。收 到 澄 清 回 复 后 , 应 立 即 向 采 购 人 回 函 确 认 。3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1 采 购 人 可 以 主 动 对 已 发 出 的 采 购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 但 对 实 质性 影 响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应 在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3日 前 通 知 响 应 人 。 2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通 过 集 采 平 台 通 知 响 应 人 , 并 对 其 具 有 约 束 力 。 响 应人 在 收 到 上 述 通 知 后 , 应 立 即 向 采 购 人 回 函 确 认 。 响 应 人 将 被 视 为 编 制 响 应 文 件时 已 考 虑 了 上 述 修 改 。
3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考 虑 给 予 响 应 人 合 理 的 时 间 制 作 相 应 的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人 可 酌 情 延 长 截 止 接 收 响 应 文 件 日 期 , 并 通 过 集 采 平 台 通 知 响 应 人 。三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1 响 应 文 件 的 语 言响 应 文 件 以 及 就 有 关 采 购 的 往 来 函 电 均 应 使 用 中 文 书 写 。 支 持 性 文 件 和 印 制 的文 件 可 以 用 另 一 种 语 言 , 但 相 应 内 容 应 翻 译 成 中 文 , 在 解 释 响 应 文 件 时 以 中 文 为准 。 度 量 衡 采 用 国 家 法 定 单 位 制 。2 响 应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商 务 响 应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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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响 应 函 2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3 偏 差 表 4 交 货 进 度 表 5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第 二 部 分 技 术 响 应 文 件第 三 部 分 报 价3 价 格 1 响 应 人 应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商 务 和 合 同 责 任 进 行 报 价 , 报 价 表按 照 格 式 文 件 填 写 , 包 括 分 项 价 格 和 总 价
2 报 价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3 报 价 中 若 分 项 价 格 和 总 价 有 差 异 , 则 以 分 项 价 格 为 准 若 数 字 和 文 字 表示 的 金 额 之 间 有 差 异 , 则 以 文 字 金 额 为 准 , 并 对 数 字 作 相 应 的 修 正 4 响 应 文 件 与 采 购 文 件 有 差 异 之 处 , 无 论 多 么 微 小 , 均 应 逐 项 分 别 填 写 到 商 务 差 异 表 及 技 术 差 异 表 中 , 并 提 供 由 于 差 异 所 引 起 的 价 格 差 异 。 响 应文 件 对 采 购 文 件 未 提 出 异 议 的 条 款 或 未 能 填 写 到 差 异 表 中 , 均 视 为 接 受 和 同 意 采购 文 件 的 规 定 5 所 报 的 价 格 应 是 固 定 的 , 提 交 不 固 定 价 格 的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6 在 价 格 表 中 , 应 给 出 价 格 明 细 。4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 90天 。特 殊 情 况 下 , 在 有 效 期 截 止 之 前 , 采 购 人 可 要 求 延 长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 拒 绝 的 ,其 保 证 金 将 不 会 被 没 收 。 接 受 的 将 不 会 被 要 求 和 允 许 修 正 其 响 应 文 件 。5 响 应 文 件 份 数响 应 文 件 技 术 部 分 及 商 务 部 分 应 分 别 准 备 两 份 纸 质 版 一 份 正 本 , 一 份 副本 , 在 每 一 份 文 件 上 要 明 确 注 明 正 本 和 副 本 。 一 旦 正 本 和 副 本 发 生 差异 , 以 正 本 为 准 。 同 时 单 独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可 编 辑 电 子 版 一 份 。6 响 应 文 件 的 签 署 A 响 应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 或 打 印 , 并 由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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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单 位 章 。 响 应 文 件 应 尽 量 避 免 涂 改 行 间 插 字 或 删 除 。 如 果出 现 上 述 情 况 , 改 动 之 处 应 加 盖 单 位 章 或 由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人 签 字 确 认 。 B 响 应 文 件 全 部 采 用 电 子 文 档 即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响 应 文 件 所 附 证 书 证件 均 为 原 件 扫 描 件 , 并 采 用 单 位 和 个 人 数 字 证 书 , 按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在 相 应 位 置 上加 盖 电 子 印 章 。 由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或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的 ,应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 , 由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的 , 应附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署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四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 响 应 文 件 的 标 识 1 应 将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副 本 及 电 子 版 本 分 别 包 装 , 包 装 上 正 确 标 明 技术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副 本 或 电 子 版 本 字 样 。注 : 除 报 价 表 外 , 其 他 响 应 文 件 中 不 得 出 现 报 价 。 2 外 层 包 装 应 注 明 以 下 内 容 :a 采 购 人 地 址 b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3)内 层 包 装 还 应 写 明 名 称 和 地 址 , 以 便 如 果 其 响 应 文 件 被 拒 绝 时 , 能 予 以 原 封退 回 。2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截 止 日 期 : 2022年 09月 28日 15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3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肥 东 县 融 亿 铝 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厂 4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方 式 : 响 应 人 通 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递 交 电 子 响 应 文 件5 迟 交 的 响 应 文 件采 购 人 将 拒 绝 在 规 定 的 截 止 期 后 收 到 的 任 何 响 应 文 件 。6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 1 响 应 人 可 以 对 其 已 递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或 撤 回 , 采 购 人 在 响 应 文 件接 收 截 止 期 之 前 收 到 的 修 改 文 件 或 撤 回 通 知 有 效 。 2 响 应 人 的 修 改 文 件 或 撤 回 通 知 应 规 定 编 制 签 署 标 记 和 发 送 , 并 在 外装 信 封 上 明 显 标 明 响 应 文 件 修 改 书 或 响 应 文 件 撤 回 通 知 字 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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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 响 应 文 件 接 收 截 止 期 之 后 , 不 得 对 其 响 应 文 件 作 任 何 修 改 。 4 响 应 文 件 接 收 截 止 期 至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结 束 为 止 , 不 得 撤 回 其 响 应 文 件 ,否 则 其 保 证 金 将 被 没 收 。五 响 应 文 件 的 评 审1 授 权 代 表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2 响 应 文 件 的 初 审 1 采 购 人 将 对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检 查 , 以 确 定 响 应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是 否 提 交 了保 证 金 文 件 是 否 已 正 确 签 署 响 应 文 件 的 总 体 编 排 是 否 有 序 等 。 2 采 购 人 可 以 允 许 响 应 文 件 中 存 在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 微 小 的 不 正 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范 。 3 在 详 细 评 审 之 前 , 采 购 人 将 判 定 响 应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以 及 是 否 实 质 性 响 应了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 实 质 性 响 应 是 指 无 实 质 性 差 异 反 对 设 定 条 件 或 提 出 保 留 ,与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全 部 条 款 条 件 和 规 格 相 符 。 实 质 性 差 异 是 指 :a 实 质 性 影 响 合 同 的 范 围 质 量 和 履 行 b 实 质 性 违 背 采 购 文 件 , 限 制 了 采 购 方 的 权 利 和 响 应 人 合 同 项 下 的 义 务 4 采 购 人 对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性 的 判 定 基 于 响 应 文 件 本 身 的 内 容 , 而 不 寻 求 外部 的 证 据 。 5 如 果 响 应 文 件 实 质 性 没 有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 其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消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差 异 , 从 而 使 其 响 应 文 件 实 质 性 响 应 。 如 发 现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其 回 复 也 将 被 拒 绝 :a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不 全 的 b 超 出 经 营 范 围 的 c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签 字 人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授 权 书 的 d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e 未 提 供 详 细 分 项 报 价 f 报 价 采 用 不 固 定 单 价 g)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或 产 品 型 式 不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一 般 技 术 参 数 超 出 允 许偏 差 最 大 范 围 的 。 6 采 购 人 只 对 在 初 审 中 确 定 为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详 细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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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 3 响 应 文 件 的 澄 清在 评 审 期 间 , 采 购 人 可 要 求 对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和 答 复 应 以书 面 形 式 提 交 。4 响 应 文 件 的 详 细 评 审采 购 人 只 对 确 定 为 实 质 性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和 比 较 。采 购 人 在 评 审 时 , 重 点 考 虑 以 下 因 素 : 1 报 价 2 响 应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交 货 期 3 与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技 术 及 商 务 条 件 的 差 异 六 合 同 授 予
1 成 交 方 式依 据 评 审 委 员 会 推 荐 意 见 由 采 购 人 定 标 委 员 会 审 批 确 定 成 交 人 。2 成 交 通 知在 有 效 期 内 , 采 购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响 应 人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3 签 订 合 同在 有 效 期 内 , 采 购 人 和 成 交 人 应 当 自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日 内 , 根 据 采 购文 件 和 成 交 人 的 响 应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采 购 人 和 成 交 人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 成 交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的 , 采 购 人 取 消 其 成 交 资 格 ,其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给 采 购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成 交 人 还 应 当 对 超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七 纪 律 与 保 密
1 响 应 人 试 图 对 采 购 人 的 评 审 确 定 成 交 人 或 签 署 合 同 的 决 定 进 行 影 响 , 都可 能 导 致 废 标 。2 腐 败 和 欺 诈 行 为采 购 人 响 应 人 , 均 应 在 采 购 签 订 合 同 合 同 执 行 等 过 程 中 保 持 廉 洁 和 最 高的 道 德 水 准 。 1 腐 败 和 欺 诈 行 为a 腐 败 行 为 系 指 在 采 购 签 订 合 同 合 同 执 行 等 过 程 中 , 为 谋 求 利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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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响 相 关 人 员 而 提 供 给 予 接 受 或 索 取 任 何 有 价 物 , 并 导 致 损 害 采 购 人 和 /或 响应 人 及 他 人 的 行 为 。b) 欺 诈 行 为 系 指 为 了 影 响 采 购 签 订 合 同 合 同 执 行 等 过 程 而 隐 瞒 事 实 ,从 而 给 采 购 人 及 他 人 造 成 损 害 的 行 为 。 2 如 果 成 交 人 有 腐 败 和 欺 诈 行 为 , 将 取 消 其 成 交 资 格 。 3 如 果 响 应 人 在 任 何 时 候 , 被 法 院 及 政 府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为 有 腐 败 和 欺诈 行 为 , 采 购 人 有 权 拒 绝 其 参 与 取 消 其 成 交 资 格 撤 消 已 签 署 的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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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需 求 一 览 表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交 货 日 期 交 货 地 点 备 注1 电 缆 YJY-4185195 米 264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 电 缆 WDNH-YJY42511 米 18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 电 缆 YJV416 米 208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 电 缆 YJV335116 米 174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5 电 缆 YJV410 米 844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6 电 线 UTP CAT6 米 8235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7 电 线 RVV21.0 米 1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8 电 线 RVV41.0 米 9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9 电 缆 YJV46 米 108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10 电 缆 YJV4240 米 2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1 电 线 SYWV-75-5 米 8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2 电 线 BV32.5 米 15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3 电 线 BV362 米 5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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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 线 BV32.51 米 8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5 电 缆 YJLV31851 米 125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6 电 缆 YJLV32401 米 15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7 电 缆 YJLV31852 米 714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18 电 缆 YJLV4701 米 69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19 电 缆 YJLV4-501 米 2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0 电 缆 YJV470135 米 69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1 电 缆 YJV450125 米 1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2 电 缆 RVV-2x1 米 9000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3 矿 物电 缆 BTTRZ3x2.5 米 1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24 铜 芯电 缆 BVR-1.5m 米 202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5 铜 芯电 缆 BV-2.5m 米 90999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6 铜 芯电 缆 BVR-4m 米 2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7 铜 芯电 缆 BV-4m 米 100001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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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铜 芯电 缆 BV-6m 米 10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29 铜 芯电 缆 BV-16m 米 106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0 双 绞线 RVS-2x4m 米 21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1 耐 火铜 芯线 NHBV-2.5m 米 8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2 耐 火双 绞线 NH-RVS2x4m 米 21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33 耐 火双 绞线 NH-RVS2x1.5m 米 2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4 耐 火双 绞线 NH-RVS2x2.5m 米 100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5 耐 火电 缆 NHYJV-4x2.5m 米 32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6 铜 芯电 缆 YJV-5x6 米 59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7 铜 芯电 缆 YJV-5x10 米 12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38 铜 芯电 缆 YJV-5x16 米 13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39 铜 芯电 缆 YJV-4x1501x70 米 1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0 铜 芯电 缆 YJV-3x252x16 米 2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1 铜 芯电 缆 YJV-4x251x16 米 4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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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铜 芯电 缆 YJV-4x351x16 米 4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3 铜 芯电 缆 YJV-3x352x16 米 70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4 铜 芯电 缆 YJV-4x501x25 米 39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5 铜 芯电 缆 YJV-4x701x35 米 5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6 铜 芯电 缆 YJV-4x1851x95 米 25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47 电 缆 YJV-3120270 米 223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8 电 缆 YJV-395250 米 702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49 电 缆 YJV-3185295 米 230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50 电 缆 YJV22-3185295,307 2支 路 ,180KW 米 681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51 电 缆 YJV22-395250,AT4 5支 路 , 112KW 米 315 根 据 买 方 通知 分 批 到 货 融 亿 厂 房项 目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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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一 响 应 函 格 式 致 : 1 我 方 已 经 仔 细 的 研 究 了 项 目 名 称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文 件 的 全 部内 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合 同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附 表 澄 清 补 遗 以 及 采 购 文 件 中 所 列的 事 项 , 并 完 全 理 解 和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利 。我 方 愿 意 以 人 民 币 大 写 元 的 总 报 价 , 税 率 %,交 货 地 点 为 ,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货 物 和 技 术 服 务 。2 如 我 方 成 交 : 1 我 方 承 诺 在 收 到 成 交 通 知 书 后 ,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与 你 方 签 订 合
同 。 2 我 方 承 诺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供 货 。 3 保 证 忠 实 地 执 行 双 方 所 签 的 经 济 合 同 , 并 承 担 合 同 规 定 的 责 任 义 务 。 4 我 方 愿 意 向 贵 方 提 供 任 何 与 该 项 谈 判 有 关 的 数 据 情 况 和 技 术 数 据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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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格 式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 姓 名 系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委 托 姓名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 以 我 方 名 义 签 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 其 提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内 容 我方 均 承 认 ,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
委 托 期 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响 应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年 月 日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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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偏 差 表3.1商 务 偏 差 表商 务偏 差 条 目 页 码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偏 差 备 注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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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技 术 偏 差 表技 术 偏差 条 目 页 码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偏 差 备 注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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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表 1 基 本 信 息 商 务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性 质企 业 地 址 企 业 网 址注 册 资 本 金 万 元 实 收 资 金 万 元 成 立 年 月年 生 产 能 力 员 工 总 数 人 其 中 管 理人 员 人 邮 编 企 业 电 话 传 真主 要 人 员 姓 名 办 公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法 定 代 表 人
技 术 负 责 人业 务 联 系 人企 业 资 质 等 级 主 项 资 质 名 称 及 等 级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名 称 及 等 级 :其 他 :主 要 服 务 范 围近 期 主 要 项 目 或业 绩基 本 开 户 账 户 号 开 户 银 行类 别 证 书 号 发 证 机 关 发 证 时 间 有 效 期 截 至
营 业 执 照 号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税 务 登 记 证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主 项 资 质 证 书 编 1:2: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书 1:2:3:
信 用 证 书 1:2: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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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业 绩序 号 型 号 技 术 参 数 数 量 使 用 地 点 投 产 时 间 运 行 情 况 备 注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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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 价 表 格 式 序号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 量 不 含 税 单价 元 含 税 单价 元 税率 含 税 总价 元 1 电 缆 YJY-4185195 米 2642 电 缆 WDNH-YJY42511 米 1803 电 缆 YJV416 米 20854 电 缆 YJV335116 米 17455 电 缆 YJV410 米 8446 电 线 UTP CAT6 米 823507 电 线 RVV21.0 米 10008 电 线 RVV41.0 米 9009 电 缆 YJV46 米 108010 电 缆 YJV4240 米 20011 电 线 SYWV-75-5 米 8000
12 电 线 BV32.5 米 150013 电 线 BV362 米 50014 电 线 BV32.51 米 80015 电 缆 YJLV31851 米 125016 电 缆 YJLV32401 米 15017 电 缆 YJLV31852 米 71418 电 缆 YJLV4701 米 69019 电 缆 YJLV4-501 米 20020 电 缆 YJV470135 米 69021 电 缆 YJV450125 米 10022 电 缆 RVV-2x1 米 9000523 矿 物 电 缆 BTTRZ3x2.5 米 10024 铜 芯 电 缆 BVR-1.5m 米 2020025 铜 芯 电 缆 BV-2.5m 米 90999
26 铜 芯 电 缆 BVR-4m 米 200027 铜 芯 电 缆 BV-4m 米 10000128 铜 芯 电 缆 BV-6m 米 1000029 铜 芯 电 缆 BV-16m 米 106030 双 绞 线 RVS-2x4m 米 2100031 耐 火 铜 芯线 NHBV-2.5m 米 800032 耐 火 双 绞线 NH-RVS2x4m 米 210033 耐 火 双 绞线 NH-RVS2x1.5m 米 200034 耐 火 双 绞线 NH-RVS2x2.5m 米 1000035 耐 火 电 缆 NHYJV-4x2.5m 米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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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铜 芯 电 缆 YJV-5x6 米 59537 铜 芯 电 缆 YJV-5x10 米 120038 铜 芯 电 缆 YJV-5x16 米 130039 铜 芯 电 缆 YJV-4x1501x70 米 10040 铜 芯 电 缆 YJV-3x252x16 米 20041 铜 芯 电 缆 YJV-4x251x16 米 40042 铜 芯 电 缆 YJV-4x351x16 米 40043 铜 芯 电 缆 YJV-3x352x16 米 70044 铜 芯 电 缆 YJV-4x501x25 米 39545 铜 芯 电 缆 YJV-4x701x35 米 5546 铜 芯 电 缆 YJV-4x1851x95 米 25547 电 缆 YJV-3120270 米 22348 电 缆 YJV-395250 米 70249 电 缆 YJV-3185295 米 230
50 电 缆 YJV22-3185295, 3072支 路 ,180KW 米 68151 电 缆 YJV22-395250,AT4 5支 路 , 112KW 米 315合 计注 : 含 税 价 格 , 要 求 全 部 开 具 13%增 值 税 货 物 专 用 发 票 一 票 制 , 具 体 包含 材 料 价 格 税 费 运 杂 费 运 杂 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装 车 费 保 险 费 过 路 过 桥 费 车 辆 及 油 料 费 及 各 项 费 用 买 方 不 再 支 付 该 单 价 之 外 的 任 何 费 用 。 此 单 价 为 固 定单 价 , 在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不 予 调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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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附 件电 线 电 缆 采 购 合 同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买 方 :卖 方 :使 用 项 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 依 照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 为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订 立 本 合 同 。一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价 格序号 材 料 名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 量 不 含 税 单价 元 含 税 单价 元 税率 含 税 总价 元 备注1 电 缆 YJY-4185195 米 2642 电 缆 WDNH-YJY42511 米 1803 电 缆 YJV416 米 20854 电 缆 YJV335116 米 17455 电 缆 YJV410 米 8446 电 线 UTP CAT6 米 823507 电 线 RVV21.0 米 10008 电 线 RVV41.0 米 900
9 电 缆 YJV46 米 108010 电 缆 YJV4240 米 20011 电 线 SYWV-75-5 米 800012 电 线 BV32.5 米 150013 电 线 BV362 米 50014 电 线 BV32.51 米 80015 电 缆 YJLV31851 米 125016 电 缆 YJLV32401 米 15017 电 缆 YJLV31852 米 71418 电 缆 YJLV4701 米 69019 电 缆 YJLV4-501 米 20020 电 缆 YJV470135 米 69021 电 缆 YJV450125 米 10022 电 缆 RVV-2x1 米 90005
23 矿 物 电 BTTRZ3x2.5 米 100
23
缆24 铜 芯 电缆 BVR-1.5m 米 2020025 铜 芯 电缆 BV-2.5m 米 9099926 铜 芯 电缆 BVR-4m 米 200027 铜 芯 电缆 BV-4m 米 10000128 铜 芯 电缆 BV-6m 米 1000029 铜 芯 电缆 BV-16m 米 106030 双 绞 线 RVS-2x4m 米 21000
31 耐 火 铜芯 线 NHBV-2.5m 米 800032 耐 火 双绞 线 NH-RVS2x4m 米 210033 耐 火 双绞 线 NH-RVS2x1.5m 米 200034 耐 火 双绞 线 NH-RVS2x2.5m 米 1000035 耐 火 电缆 NHYJV-4x2.5m 米 320036 铜 芯 电缆 YJV-5x6 米 59537 铜 芯 电缆 YJV-5x10 米 1200
38 铜 芯 电缆 YJV-5x16 米 130039 铜 芯 电缆 YJV-4x1501x70 米 10040 铜 芯 电缆 YJV-3x252x16 米 20041 铜 芯 电缆 YJV-4x251x16 米 40042 铜 芯 电缆 YJV-4x351x16 米 40043 铜 芯 电缆 YJV-3x352x16 米 70044 铜 芯 电缆 YJV-4x501x25 米 39545 铜 芯 电 YJV-4x701x35 米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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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含 税 价 格 , 要 求 全 部 开 具 13%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一 票 制 , 具 体 包 含 材 料 价 格 税 费 运 杂 费 运 杂 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装 车 费 保 险 费 过 路 过 桥 费 车 辆 及 油 料 费 及 各项 费 用 买 方 不 再 支 付 该 单 价 之 外 的 任 何 费 用 。 此 单 价 为 固 定 单 价 , 在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不予 调 整 。二 供 货 时 间 及 数 量1 交 货 计 划 : 按 买 方 通 知 分 批 到 货 。2 合 同 数 量 : 表 中 数 量 为 暂 定 数 量 ,买 方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需 要 确 定 具 体 数 量 在 暂 定数 量 范 围 内 , 卖 方 应 无 条 件 保 证 供 应 , 最 终 结 算 以 实 际 发 生 数 量 为 准 。 卖 方 不 得 以 暂 定数 量 向 买 方 提 出 任 何 结 算 或 支 付 货 款 要 求 。 如 卖 方 没 有 按 照 货 物 进 场 计 划 供 货 , 致 发 运
货 物 数 量 和 运 抵 现 场 数 量 超 过 工 程 实 际 需 要 的 数 量 , 则 由 买 方 退 还 给 卖 方 , 并 以 实 际 收货 数 量 结 算 。 如 货 物 数 量 不 足 工 程 实 际 需 要 数 量 , 则 由 买 方 提 前 通 知 卖 方 , 具 体 事 宜 由双 方 另 行 商 定 。三 结 算 及 付 款 方 式1 价 款 的 结 算 : 电 汇 , 合 同 签 订 完 成 后 , 货 款 支 付 周 期 为 甲 方 收 到 业 主 当 期 工 程款 后 , 乙 方 根 据 双 方 授 权 人 签 字 确 认 好 的 收 料 单 , 对 账 单 , 开 具 等 额 增 值 税 发 票 和 相 关收 据 , 甲 方 核 实 后 20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结 算 价 款 的 90%, 甲 方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至 结算 价 款 的 97% 无 息 , 剩 余 3%作 为 质 保 金 在 缺 陷 责 任 期 12个 月 结 束 后 无 息 退 还 。若 因 业 主 支 付 款 项 不 及 时 , 导 致 货 款 不 及 时 乙 方 应 充 分 理 解 , 承 诺 不 追 究 甲 方 任 何 责 任 。
2 违 约 : 因 工 程 款 滞 后 等 原 因 导 致 价 款 支 付 延 误 , 供 方 都 不 能 以 价 款 支 付 延 误 为理 由 延 缓 或 拒 绝 向 需 方 发 货 或 拒 绝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缆46 铜 芯 电缆 YJV-4x1851x95 米 25547 电 缆 YJV-3120270 米 22348 电 缆 YJV-395250 米 70249 电 缆 YJV-3185295 米 23050 电 缆 YJV22-3185295, 3072支 路 ,180KW 米 68151 电 缆 YJV22-395250,AT4 5支 路 , 112KW 米 315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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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 供 需 双 方 在 合 同 执 行 工 程 中 发 生 纠 纷 , 其 货 款 待 纠 纷 最 终 解 决 后 30天 内 付清 , 但 质 量 保 证 金 除 外 。四 货 物 验 收 计 量 方 法 和 标 准1 电 线 电 缆 数 量 验 收 以 买 方 现 场 实 际 清 点 数 量 为 准 , 买 方 收 料 负 责 人 根 据 实 际 数量 出 具 单 据 , 此 单 据 作 为 日 后 结 算 料 款 的 依 据 。2 在 交 货 前 , 卖 方 应 根 据 合 同 要 求 对 其 产 品 的 规 格 性 能 数 量 等 进 行 全 面 详 细的 检 验 , 其 产 品 质 量 的 最 终 检 验 定 论 以 中 国 电 建 市 政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智 能 安 全 帽 铝合 金 模 板 生 产 项 目 委 托 的 第 三 方 试 验 室 或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检 测 的 实 验 结 果 为 依 据 。3 买 方 对 卖 方 所 供 电 线 电 缆 材 料 检 测 后 , 如 卖 方 所 供 电 线 电 缆 材 料 不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 卖 方 须 立 即 无 条 件 停 止 供 货 卖 方 如 有 异 议 , 可 到 双 方 认 可 的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进 行检 测 , 以 第 三 方 检 测 结 果 为 准 , 如 卖 方 所 供 电 线 电 缆 材 料 质 量 不 合 格 , 将 承 担 买 方 由 此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4 卖 方 必 须 无 条 件 配 合 买 方 对 材 料 数 量 的 抽 查 核 实 工 作 , 并 且 卖 方 运 输 车 辆 到 达买 方 工 地 后 , 应 严 格 服 从 买 方 人 员 的 调 动 指 挥 。五 运 输 装 卸 等 费 用 负 担 和 保 险1 材 料 的 运 输 由 卖 方 承 担 , 运 输 费 用 已 包 含 在 综 合 单 价 中 。2 材 料 运 输 途 中 的 毁 损 灭 失 的 风 险 由 卖 方 承 担 并 由 卖 方 与 承 保 人 办 理 理 赔 事 宜 。3 现 场 卸 车 的 约 定 : 由 运 输 车 直 接 送 到 现 场 工 作 面 或 指 定 地 点 。4 卖 方 负 责 办 理 物 资 在 运 抵 目 的 地 途 中 的 运 输 和 保 险 。 卖 方 应 将 材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运 送 到 合 同 约 定 地 点 。六 质 量 标 准1 YJV 铜 芯 交 联 聚 乙 烯 绝 缘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电 力 电 缆 铜 芯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聚 氯乙 烯 护 套 电 力 电 缆 等 电 力 电 缆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GB12706.1.2-91 GB12706.1.3-91的 要 求 及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法 规 及 规 范 的 规 定 2 BV 铜芯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电 铜 芯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软 线 铜 芯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电 线 铜芯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软 线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GB5023 的 要 求 及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法 规 及 规 范 的 规 定 3 电 缆 材 料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1铜 导 体 应 符 合 GB 3953中 的 TY型 圆 铜 线 。 导 线 的 节 距 比 绞 向 应 符 合 GB 3957的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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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 截 面 绝 缘 标 称 厚 度 见 GB/T12706, 绝 缘 厚 度 平 均 值 应 不 小 于 标 称 值 , 任 一 点 最 小 测量 厚 度 应 不 小 于 标 称 值 的 90 -0.1mm。七 供 应 计 划 交 发 货 地 点 和 方 式1 交 货 地 点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肥 东 县 智 能 安 全 帽 铝 合 金 模 板 生 产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2 供 应 计 划 交 货 时 间 和 交 货 方 式 : 在 供 货 合 同 签 署 后 , 为 便 于 卖 方 提 前 组 织 货物 及 运 输 , 买 方 提 前 3天 电 话 或 书 面 通 知 货 物 进 场 计 划 , 卖 方 接 到 买 方 电 话 或 书 面 通 知后 , 在 非 不 可 抗 拒 力 的 条 件 下 必 须 3天 内 把 电 线 电 缆 材 料 送 到 买 方 指 定 地 点 。3 买 卖 双 方 在 遇 有 特 殊 情 况 时 必 须 提 前 7 天 向 另 一 方 说 明 情 况 , 并 且 书 面 通 知 另一 方 。4 卖 方 在 运 输 装 卸 过 程 中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安 全 事 项 及 费 用 , 均 由 卖 方 负 责 , 与
买 方 无 关 。 甲 方 不 承 担 任 何 中 途 费 用 及 其 它 有 关 当 地 协 调 费 用 。 卖 方 应 选 择 合 理 的 运 输道 路 并 且 根 据 路 况 选 择 合 适 且 充 足 的 运 输 工 具 , 以 保 证 买 方 材 料 供 应 的 及 时 性 和 需 求 量 。5 买 方 在 卖 方 材 料 运 抵 现 场 后 , 应 及 时 做 好 相 应 的 验 收 工 作 , 如 发 现 问 题 , 应 立即 通 知 卖 方 协 商 解 决 。八 验 收1 材 料 运 抵 交 货 地 点 后 , 买 方 现 场 物 资 接 收 人 员 应 认 真 辨 别 运 输 车 辆 的 标 识 送货 单 的 真 伪 , 并 按 规 定 进 行 材 料 检 测 。 若 发 现 运 输 车 标 识 与 厂 家 不 符 送 货 单 系 伪 造的 , 材 料 不 合 格 的 买 方 不 予 接 收 , 一 律 做 退 场 处 理 。2 材 料 供 应 期 间 , 卖 方 应 派 专 业 的 技 术 人 员 到 买 方 现 场 进 行 质 量 监 控 , 买 方 作 检验 时 , 卖 方 应 派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到 场 协 助 买 方 工 作 , 双 方 需 做 好 检 测 记 录 。
4 买 方 将 不 定 期 对 卖 方 的 生 产 厂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包 括 对 原 材 料 的 抽 检 和 生 产 过 程的 监 控 及 抽 检 , 并 检 查 其 内 业 资 料 是 否 与 产 品 相 对 应 , 卖 方 对 买 方 的 抽 检 要 积 极 配 合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和 借 口 进 行 推 辞 。九 工 作 联 络1 为 方 便 工 作 衔 接 , 买 方 卖 方 均 需 指 定 专 人 作 为 联 系 业 务 代 表 , 买 方 联 系 人 及联 系 方 式 : 朱 笠 洲 18846035341, 卖 方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卖 方 为 代 理 商 需 同 时 提 供 生 产 厂 家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卖 方 业 务 代 表 负 责 货 物 运 输 卸 货 交 接 货 款 结 算 售 后 服 务 等 环 节 的 业 务 协 调 以 及 与 买 方 相 关 单 位 的 联 络 , 卖 方 业 务 代表 应 保 持 手 机 畅 通 , 确 保 及 时 沟 通 和 联 系 , 按 时 参 加 买 方 或 监 理 要 求 参 加 的 相 关 协 调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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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 2 卖 方 授 权 业 务 人 员 的 调 换 , 应 在 调 换 前 3天 以 书 面 文 件 通 知 其 买 方 , 并 得 到 买方 的 批 准 后 方 可 , 否 则 因 此 给 买 方 造 成 损 失 时 ,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十 质 量 和 服 务 保 证1 卖 方 必 须 严 格 依 据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选 取 原 材 料 , 并 按 智 能 安 全 帽 铝 合 金 模 板 生产 项 目 部 设 计 文 件 及 合 同 规 定 的 规 范 标 准 规 定 的 频 率 进 行 自 检 抽 样 检 测 , 检 验 合 格 后方 能 使 用 。2 卖 方 须 保 持 完 整 的 材 料 生 产 记 录 原 材 料 出 厂 合 格 证 进 场 检 验 等 资 料 , 随 时接 受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买 方 代 表 的 检 查 。3 材 料 在 施 工 使 用 过 程 中 , 材 料 的 供 应 连 续 不 间 断 , 因 卖 方 供 应 不 及 时 所 造 成 的
产 品 质 量 缺 陷 人 工 设 备 等 经 济 损 失 , 由 卖 方 全 部 承 担 。4 卖 方 提 供 的 所 有 材 料 均 应 按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规 定 进 行 保 护 , 应 根 据 气 候 条 件 路况 行 驶 时 间 等 情 况 , 做 好 预 判 工 作 , 确 保 材 料 安 全 保 质 送 达 买 方 指 定 地 点 。5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 卖 方 对 其 货 物 因 质 量 造 成 的 缺 陷 和 损 坏 , 应 依 约 向 买 方 承 担责 任 , 卖 方 提 供 的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已 包 含 在 本 合 同 金 额 中 。十 一 环 境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要 求1 卖 方 所 供 材 料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 必 须 自 觉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 严 格 按 照 交 通 部 规 定 限高 限 量 运 输 供 货 , 不 得 给 沿 线 道 路 临 时 道 路 或 其 他 设 施 造 成 影 响 , 买 方 应 提 供 给 卖 方车 辆 和 人 员 在 现 场 的 安 全 通 道 与 环 境 , 确 保 卖 方 行 车 及 人 身 安 全 。2 卖 方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控 制 噪 音 及 灰 尘 等 污 染 指 标 在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3 卖 方 必 须 做 好 运 输 车 辆 的 维 修 保 养 及 清 洁 工 作 , 对 运 输 途 中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安全 事 故 环 境 污 染 或 使 第 三 方 受 到 影 响 , 均 由 卖 方 自 行 解 决 ,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和 经 济损 失 。4 卖 方 车 辆 人 员 进 入 买 方 施 工 作 业 现 场 必 须 限 速 ,每 小 时 不 得 超 过 10 公 里 , 运 输司 机 必 须 遵 守 买 方 现 场 相 关 的 安 全 制 度 , 服 从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的 指 挥 , 必 须 自 行 配 备 安 全帽 等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 在 现 场 发 生 的 人 员 伤 害 和 财 产 损 失 由 卖 方 承 担 。 卖 方 车 辆 在 场 内 外 运 输 及 卸 车 过 程 中 若 造 成 买 方 或 第 三 者 人 员 伤 亡 或 财 产 损 失 , 卖 方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5 卖 方 应 定 期 对 运 输 车 驾 驶 员 及 现 场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职 业 道 德 文 明 施 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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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识 教 育 , 提 高 驾 驶 员 及 现 场 服 务 人 员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意 识 和 服 务 意 识 。十 二 违 约 责 任1 卖 方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组 织 保 证 方 面 服 务 的 , 影 响 履 行 职 责 的 , 买 方 有 权 要 求卖 方 履 行 职 责 , 直 至 解 除 与 卖 方 的 合 同 关 系 。2 卖 方 未 按 合 同 履 行 约 定 义 务 和 职 责 , 买 方 有 权 要 求 卖 方 继 续 履 行 或 买 方 有 权 扣除 相 应 费 用 , 如 给 买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 卖 方 应 给 予 相 应 损 失 的 赔 偿 , 并 处 以 同 等 数 额 的 违约 金 罚 款 。3 提 交 货 物 或 服 务 质 量 达 不 到 合 同 要 求 的 , 必 须 自 行 修 改 完 善 , 买 方 有 权 视 质量 情 况 予 以 书 面 警 告 罚 款 , 直 至 解 除 合 同 关 系 。4 赔 偿 的 支 付 不 减 轻 卖 方 合 同 项 下 的 任 何 责 任 和 义 务 。
5 卖 方 有 腐 败 行 为 的 , 按 相 应 法 规 执 行 。6 卖 方 对 赔 偿 或 罚 款 的 所 有 异 议 应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向 买 方 提 出 , 买 方 收 到 后 14天 内组 织 有 关 各 方 协 商 解 决 。 但 异 议 的 协 商 不 能 影 响 合 同 项 下 其 它 工 作 的 继 续 进 行 。十 三 其 它 约 定 事 项1 买 方 为 确 保 供 应 物 资 生 产 供 应 在 质 量 时 间 上 满 足 要 求 , 将 对 生 产 运 输 等环 节 实 施 监 控 , 卖 方 应 予 以 积 极 配 合 。2 在 供 应 过 程 中 卖 方 出 现 由 于 自 身 原 因 引 起 的 供 应 不 及 时 , 则 买 方 有 权 委 托 其 他供 应 商 组 织 供 应 。3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 如 任 一 方 提 出 对 合 同 进 行 修 改 时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以 签订 补 充 协 议 , 作 为 本 合 同 的 补 充 合 同 ,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两 者 约 定 不 一 致 的 , 以 补 充 协 议
为 准 。4 凡 是 买 方 或 当 地 政 府 颁 布 的 或 以 后 颁 布 的 与 本 合 同 执 行 有 关 的 管 理 规 定 , 卖 方都 必 须 遵 照 执 行 。5 若 供 应 商 为 代 理 商 的 , 代 理 商 需 持 有 生 产 厂 家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否 则合 同 不 予 支 付 。十 四 变 更 及 合 同 修 改1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 买 方 可 以 依 据 工 程 进 度 提 前 15天 书 面 向 卖 方 发 出 变 更 通 知 ,按 实 际 需 要 对 供 应 货 物 数 量 交 货 地 点 供 货 范 围 和 交 货 期 进 行 调 整 , 卖 方 应 予 执 行 。2 合 同 修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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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本 合 同 条 件 所 作 的 任 何 修 改 补 充 均 须 根 据 各 方 协 商 达 成 的 协 议 , 以 补 充 协 议 的形 式 由 各 方 法 人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来 完 成 , 并 作 为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组 成 部 分 , 具有 与 合 同 本 身 同 样 地 效 力 。十 五 转 让 与 分 包未 经 买 方 许 可 ,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分 包 合 同 。十 六 索 赔1 如 果 卖 方 未 履 行 其 在 合 同 下 所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在 不 妨 碍 买 方 要 求 卖 方 支付 违 约 金 的 情 况 下 , 买 方 可 向 卖 方 提 出 索 赔 , 卖 方 须 将 货 款 退 还 给 买 方 , 并 承 担 由 此 产生 的 一 切 损 失 和 费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利 息 银 行 手 续 费 运 费 保 险 费 检 验 费 装 卸费 退 回 货 物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费 用 。 如 果 该 缺 陷 出 现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 则 同 时 延 长 所 更 换
或 修 复 货 物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2 只 要 买 方 的 索 赔 通 知 是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满 后 第 30 日 以 前 提 出 的 , 索 赔 便 应 被 认为 是 有 效 的 。3 若 卖 方 在 收 到 买 方 索 赔 通 知 后 14天 内 未 予 回 复 , 该 索 赔 要 求 将 视 为 被 卖 方 接 受 。4 若 卖 方 未 能 在 约 定 时 间 内 消 除 质 量 缺 陷 , 买 方 可 自 行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该 质 量 缺 陷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卖 方 承 担 。十 七 供 应 延 迟 赔 偿1 供 应 延 迟 是 指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 卖 方 执 行 分 期 供 应 订 单 时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1 不 能 按 期 交 货 或 交 货 期 内 提 供 货 物 数 量 不 能 满 足 订 单 数 量 要 求 。2 交 货 地 点 发 生 错 误 , 非 卖 方 原 因 除 外 。
3 卖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合 同 要 求 , 且 不 能 按 时 提 供 的 。2 发 生 上 述 供 应 延 迟 时 , 卖 方 应 积 极 组 织 供 应 , 未 在 买 方 允 许 延 期 时 间 内 供 货 的 ,卖 方 应 承 担 延 期 供 货 赔 偿 金 , 每 延 误 一 天 按 合 同 总 价 的 百 分 之 一 1% 计 扣 , 延 期 赔 偿金 最 高 不 超 过 合 同 总 价 20%。 延 期 时 间 超 过 买 方 正 式 书 面 通 知 最 终 截 止 时 间 10天 以 上 时 ,买 方 有 权 终 止 部 分 或 全 部 合 同 , 并 从 剩 余 工 程 款 中 扣 除 延 期 赔 偿 金 。十 八 合 同 变 更1 买 方 在 该 单 项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以 前 , 可 以 依 据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或 者 该 项 目 工 程 总 承包 合 同 的 变 更 为 基 础 , 向 卖 方 发 出 书 面 变 更 洽 商 , 以 修 正 取 消 或 增 添 合 同 的 任 何 部 分 ,所 发 生 的 额 外 费 用 由 责 任 方 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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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卖 方 应 根 据 买 方 的 变 更 要 求 积 极 地 提 出 建 议 方 案 和 经 济 洽 商 供 买 方 评 价 , 买 方根 据 这 种 评 价 做 出 是 否 执 行 变 更 的 书 面 洽 商 结 果 。 这 种 书 面 洽 商 结 果 被 认 为 是 经 双 方 协商 同 意 对 本 合 同 的 变 更 , 构 成 本 合 同 的 有 效 组 成 部 分 , 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十 九 合 同 转 让合 同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及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均 应 恪 守 本 合 同 的 承 诺 和 约 定 。 如 需 转 让 本合 同 项 下 的 任 何 权 利 义 务 , 必 须 事 先 征 得 对 方 的 书 面 同 意 。二 十 不 可 抗 力受 阻 一 方 应 在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3 日 内 用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特 快 专 递 等 形 式 通 知对 方 , 并 于 事 故 发 生 后 7日 内 将 有 关 当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用 特 快 专 递 或 挂 号 信 寄 给 对 方审 阅 确 认 同 时 , 受 阻 方 应 尽 可 能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 以 及 寻 求 采 取 合 理 的 方 案 履 行 不
受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的 其 他 事 项 。 一 旦 不 可 抗 力 事 故 的 影 响 可 能 导 致 工 期 延 误 或 持 续 10日以 上 时 , 双 方 可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达 成 终 止 合 同 或 进 一 步 履 行 合 同 的 协 议 。双 方 在 10 日 内 未 达 成 进 一 步 履 行 合 同 的 协 议 ,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书 面 通 知 对 方 终 止 合 同 。如 因 业 主 设 计 变 更 等 其 他 外 部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造 成 本 合 同 终 止 , 买 方 将 在 10日 内 通 知卖 方 停 止 供 货 , 甲 方 不 承 担 与 本 合 同 相 关 的 任 何 法 律 经 济 责 任 。二 十 一 争 议 解 决双 方 约 定 , 在 履 行 本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或 者 调 解 不 成 时 , 将 争 议提 交 至 天 津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二 十 二 适 用 法 律本 合 同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管 辖 及 解 释 。
二 十 三 其 他 约 定 事 项 :1 卖 方 未 经 买 方 同 意 不 能 更 改 合 同 中 指 定 银 行 帐 户 , 如 特 殊 原 因 确 需 更 改 银 行 帐户 , 须 征 得 买 方 同 意 并 办 理 相 应 变 更 手 续 后 方 可 。2 卖 方 供 货 只 能 由 买 方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其 它 人 员 的 签 收 买 方 一 概 不 予 认 可 , 买 方有 权 拒 绝 付 款 。3 合 同 签 订 数 量 不 作 为 结 算 和 索 赔 依 据 , 以 实 际 验 收 合 格 的 供 货 数 量 为 准 。4 本 合 同 一 式 四 份 , 卖 方 贰 份 买 方 贰 份 ,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经 供 需 各 方 共 同 协 商均 无 任 何 疑 义 本 合 同 在 卖 方 买 方 各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即 生 效 。买 方 盖 章 : 卖 方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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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联 系 方 式 : 联 系 方 式 :开 户 行 : 开 户 行 :账 号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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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廉 政 责 任 书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廉 政 建 设 的 有 关 规 定 , 为 做 好 招 标 采 购 中 的 廉 政 建 设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高 效 优 质 , 保 证 国 有 资 金 的 安 全 有 效 及 效 益 , 中 国 电 建 市 政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买 方 与 承 包 人 以 下 简 称 卖 方 , 特 订 立 如 下 合 同 :第 一 条 买 卖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资 委 对 资 金 使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 二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文 件 , 自 觉 按 合 同 办 事 。 三 双 方 的 业 务 活 动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诚 信 透 明 的 原 则 除 法 律 认 定 的 商 业 秘密 和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之 外 ,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和 集 体 利 益 ,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四 建 立 健 全 廉 政 制 度 , 开 展 廉 政 教 育 , 设 立 廉 政 告 示 牌 , 公 布 举 报 电 话 , 监 督并 认 真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五 发 现 对 方 在 业 务 活 动 中 有 违 反 廉 政 规 定 的 行 为 , 有 及 时 提 醒 对 方 纠 正 的 权 利和 义 务 六 发 现 对 方 严 重 违 反 本 合 同 义 务 条 款 的 行 为 , 有 向 其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举 报 建 议给 予 处 理 并 要 求 告 知 处 理 结 果 的 权 利 。第 二 条 买 方 的 义 务 一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索 要 或 接 受 卖 方 的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和 贵 重 物 品 , 不 得在 卖 方 报 销 任 何 应 由 买 方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费 用 等 。 二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卖 方 安 排 的 超 标 准 宴 请 和 娱 乐 活 动 , 不 得 接 受 卖 方 提
供 的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 等 。 三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要 求 或 者 接 受 卖 方 为 其 住 房 装 修 婚 丧 嫁 娶 活 动 配偶 子 女 的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出 国 出 境 旅 游 等 提 供 方 便 等 。 四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的 配 偶 子 女 不 得 从 事 与 买 方 工 程 有 关 的 材 料 设 备 供 应 工 程分 包 劳 务 等 经 济 活 动 等 。 五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卖 方 推 荐 分 包 单 位 , 不 得 要 求 卖 方 购 买合 同 外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第 三 条 卖 方 义 务 一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馈 赠 礼 金 , 有 价 证 券 贵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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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品 。 二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为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报 销 应 由 买 方 单 位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任何 费 用 。 三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安 排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超 标 准 宴 请 及 娱 乐 活 动 。 四 卖 方 不 得 为 买 方 单 位 和 个 人 购 置 或 提 供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等 。第 四 条 违 约 责 任 一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一 二 条 , 按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涉 嫌 犯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给 卖 方 单 位 造 成 经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
二 卖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一 三 条 , 按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予 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给 买 方 单 位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情 节 严 重 的 , 买方 建 议 上 级 给 予 卖 方 若 干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其 成 员 企 业 及 三级 子 公 司 组 织 的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第 五 条 双 方 约 定本 责 任 书 由 双 方 或 双 方 上 级 单 位 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负 责 监 督 。 由 买 方 或 买 方 上 级 单 位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约 请 卖 方 或 卖 方 上 级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对 本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第 六 条 本 责 任 书 有 效 期 与 合 同 有 效 期 一 致 。第 七 条 本 责 任 书 经 双 方 盖 章 签 署 后 生 效 。
买 方 : 卖 方 : 盖 章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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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 安 全 环 保 协 议买 方 甲 方 :卖 方 乙 方 :根 据 合 肥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安 全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要 求 , 买 方 有 权 向 卖 方提 出 运 输 施 工 安 全 的 要 求 以 及 进 入 现 场 后 的 监 督 检 查 。1 卖 方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 必 须 限 速 行 驶 , 每 小 时 不 得 超 过 10公 里 , 以 免路 面 状 况 不 好 机 械 交 叉 作 业 刹 车 失 灵 , 危 及 现 场 人 员 机 械 的 安 全 , 避 免 造成 难 以 挽 回 的 严 重 后 果 。2 卖 方 现 场 运 输 车 司 机 必 须 礼 貌 待 人 , 服 从 买 方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合 理 指 挥 及 安排 , 并 积 极 配 合 买 方 搞 好 材 料 的 供 应 工 作 。
3 卖 方 必 须 经 常 性 的 对 车 辆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 以 确 保 进 入 现 场 的 车 辆 正 常 运 输 。否 则 造 成 一 切 后 果 , 由 卖 方 负 全 责 。4 严 禁 运 输 车 带 泥 土 出 入 施 工 现 场 , 随 车 带 入 的 材 料 包 装 废 置 物 品 应 及 时 清理 并 随 车 带 出 现 场 , 剩 余 破 碎 损 坏 材 料 不 许 随 意 丢 弃 , 以 免 污 染 市 容 及 现 场 卫 生环 境 。5 卖 方 人 员 进 入 现 场 , 不 论 是 装 卸 作 业 还 是 安 装 维 修 作 业 , 都 应 避 免 抽烟 , 如 果 抽 烟 应 该 在 买 方 设 置 的 休 息 区 域 , 以 免 留 下 安 全 隐 患 。 如 果 造 成 后 果 ,由 卖 方 负 全 责 。6 卖 方 应 定 期 对 运 输 车 司 机 现 场 安 装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提 高 运 输 司 机 安 装 人 员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意 识 , 驾 驶 及 作 业 人 员 下 车 必 须 佩 戴 安 全 帽 , 否 则 买
方 有 权 进 行 处 罚 。以 上 条 款 卖 方 应 自 觉 遵 守 , 和 买 方 共 同 做 好 现 场 文 明 安 全 施 工 及 环 保 工 作 。甲 方 : 乙 方 :代 表 签 字 : 代 表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010-220158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 电线电缆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九月 中国合肥 目 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1 第二章须知 3 第三章需求一览表 10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4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22 第一章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武汉泰和天弘建材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建设需要,拟就建设所需的电线电缆材料开展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碑坊村,四顶山路与漫泉路交口,依据规划部门发布的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和要求进行设计,该工程设计总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II级,本工程主要建筑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由7栋厂房及一栋宿舍楼组建,总建筑面积103597.96。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和配套管网等工程。项目容积率1.04,建筑密度60.5%,绿化率9.0%。 主要工程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电线电缆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配套工程等。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请于2022年0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授权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后参加谈判。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安路868号 邮 编:230041 联 系 人:朱笠洲 电 话:18846035341 2022年09月23日 第二章 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碑坊村循环经济园 业主方:合肥市融亿铝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碑坊村,四顶山路与漫泉路交口,依据规划部门发布的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和要求进行设计,该工程设计总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II级,本工程主要建筑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由7栋厂房及一栋宿舍楼组建,总建筑面积103597.96。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和配套管网等工程。项目容积率1.04,建筑密度60.5%,绿化率9.0%。 主要工程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电线电缆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配套工程等。 资金情况:项目自有资金,已落实。 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方式进行。 3取消采购的权力 采购人在成交通知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采购,对因此而受影响的响应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响应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二采购文件 1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二须知 三需求一览表 四响应文件格式 五合同格条款及附件 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响应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如响应文件中无特殊申明,则视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 如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与技术规范书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交货期付款方式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质保期等以本采购文件为准。 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作废,该风险由响应文件提供方承担。 2采购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少3 日前通过集采平台通知采购人。响应人采购人应及时予以答复。 收到澄清回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3采购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对实质性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通知响应人。 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通过集采平台通知响应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响应人将被视为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3采购文件的修改考虑给予响应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截止接收响应文件日期,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响应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以及就有关采购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2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响应文件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偏差表 4交货进度表 5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技术响应文件 第三部分 报价 3价格 1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合同责任进行报价,报价表按照格式文件填写,包括分项价格和总价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3报价中若分项价格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分项价格为准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4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逐项分别填写到商务差异表及技术差异表中,并提供由于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或未能填写到差异表中,均视为接受和同意采购文件的规定 5所报的价格应是固定的,提交不固定价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在价格表中,应给出价格明细。 4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拒绝的,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的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应分别准备两份纸质版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生差异,以正本为准。同时单独提交响应文件的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6响应文件的签署 A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标识 1应将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分别包装,包装上正确标明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字样。 注:除报价表外,其他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 2外层包装应注明以下内容: a采购人地址 b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3)内层包装还应写明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时,能予以原封退回。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融亿铝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厂 4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响应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人可以对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期之前收到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有效。 2响应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规定编制签署标记和发送,并在外装信封上明显标明响应文件修改书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3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期之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期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 1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初审 1采购人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响应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等。 2采购人可以允许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 3在详细评审之前,采购人将判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差异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差异是指: a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b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方的权利和响应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4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性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从而使其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回复也将被拒绝: a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b超出经营范围的 c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d有效期不足的 e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f报价采用不固定单价 g) 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最大范围的。 6采购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评审。 3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采购人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采购人在评审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报价 2响应文件中明确的交货期 3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及商务条件的差异 六合同授予 1成交方式 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由采购人定标委员会审批确定成交人。 2成交通知 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在有效期内,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与保密 1响应人试图对采购人的评审确定成交人或签署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废标。 2腐败和欺诈行为 采购人响应人,均应在采购签订合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1腐败和欺诈行为 a腐败行为系指在采购签订合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采购人和/或响应人及他人的行为。 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签订合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2如果成交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如果响应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取消其成交资格撤消已签署的合同。 第三章 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电缆 YJY-4185195 米 264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 电缆 WDNH-YJY42511 米 18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 电缆 YJV416 米 208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 电缆 YJV335116 米 174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5 电缆 YJV410 米 844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6 电线 UTP CAT6 米 8235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7 电线 RVV21.0 米 1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8 电线 RVV41.0 米 9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9 电缆 YJV46 米 108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0 电缆 YJV4240 米 2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1 电线 SYWV-75-5 米 8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2 电线 BV32.5 米 15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3 电线 BV362 米 5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4 电线 BV32.51 米 8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5 电缆 YJLV31851 米 125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6 电缆 YJLV32401 米 15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7 电缆 YJLV31852 米 714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8 电缆 YJLV4701 米 69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19 电缆 YJLV4-501 米 2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0 电缆 YJV470135 米 69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1 电缆 YJV450125 米 1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2 电缆 RVV-2x1 米 9000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3 矿物电缆 BTTRZ3x2.5 米 1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4 铜芯电缆 BVR-1.5m 米 202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5 铜芯电缆 BV-2.5m 米 90999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6 铜芯电缆 BVR-4m 米 2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7 铜芯电缆 BV-4m 米 100001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8 铜芯电缆 BV-6m 米 10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29 铜芯电缆 BV-16m 米 106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0 双绞线 RVS-2x4m 米 21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1 耐火铜芯线 NHBV-2.5m 米 8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2 耐火双绞线 NH-RVS2x4m 米 21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3 耐火双绞线 NH-RVS2x1.5m 米 2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4 耐火双绞线 NH-RVS2x2.5m 米 100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5 耐火电缆 NHYJV-4x2.5m 米 32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6 铜芯电缆 YJV-5x6 米 59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7 铜芯电缆 YJV-5x10 米 12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8 铜芯电缆 YJV-5x16 米 13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39 铜芯电缆 YJV-4x1501x70 米 1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0 铜芯电缆 YJV-3x252x16 米 2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1 铜芯电缆 YJV-4x251x16 米 4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2 铜芯电缆 YJV-4x351x16 米 4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3 铜芯电缆 YJV-3x352x16 米 70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4 铜芯电缆 YJV-4x501x25 米 39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5 铜芯电缆 YJV-4x701x35 米 5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6 铜芯电缆 YJV-4x1851x95 米 25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7 电缆 YJV-3120270 米 223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8 电缆 YJV-395250 米 702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49 电缆 YJV-3185295 米 230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50 电缆 YJV22-3185295,307 2支路,180KW 米 681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51 电缆 YJV22-395250,AT4 5支路,112KW 米 315 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融亿厂房项目部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格式 致: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税率%,交货地点为,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响 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年月日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偏差表 3.1商务偏差表 商务 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 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2 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 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表1 基本信息商务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企业网址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实收资金 万元 成立年月 年生产能力 员工总数人 其中管理人员人 邮编 企业电话 传真 主要人员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 企业资质等级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主要服务范围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基本开户账户号 开户银行 类别 证书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截至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项资质证书编 1: 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2: 3: 信用证书 1: 2: 响 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表2 业绩 序号 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使用地点 投产时间 运行情况 备注 响 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五报价表格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1 电缆 YJY-4185195 米 264 2 电缆 WDNH-YJY42511 米 180 3 电缆 YJV416 米 2085 4 电缆 YJV335116 米 1745 5 电缆 YJV410 米 844 6 电线 UTP CAT6 米 82350 7 电线 RVV21.0 米 1000 8 电线 RVV41.0 米 900 9 电缆 YJV46 米 1080 10 电缆 YJV4240 米 200 11 电线 SYWV-75-5 米 8000 12 电线 BV32.5 米 1500 13 电线 BV362 米 500 14 电线 BV32.51 米 800 15 电缆 YJLV31851 米 1250 16 电缆 YJLV32401 米 150 17 电缆 YJLV31852 米 714 18 电缆 YJLV4701 米 690 19 电缆 YJLV4-501 米 200 20 电缆 YJV470135 米 690 21 电缆 YJV450125 米 100 22 电缆 RVV-2x1 米 90005 23 矿物电缆 BTTRZ3x2.5 米 100 24 铜芯电缆 BVR-1.5m 米 20200 25 铜芯电缆 BV-2.5m 米 90999 26 铜芯电缆 BVR-4m 米 2000 27 铜芯电缆 BV-4m 米 100001 28 铜芯电缆 BV-6m 米 10000 29 铜芯电缆 BV-16m 米 1060 30 双绞线 RVS-2x4m 米 21000 31 耐火铜芯线 NHBV-2.5m 米 8000 32 耐火双绞线 NH-RVS2x4m 米 2100 33 耐火双绞线 NH-RVS2x1.5m 米 2000 34 耐火双绞线 NH-RVS2x2.5m 米 10000 35 耐火电缆 NHYJV-4x2.5m 米 3200 36 铜芯电缆 YJV-5x6 米 595 37 铜芯电缆 YJV-5x10 米 1200 38 铜芯电缆 YJV-5x16 米 1300 39 铜芯电缆 YJV-4x1501x70 米 100 40 铜芯电缆 YJV-3x252x16 米 200 41 铜芯电缆 YJV-4x251x16 米 400 42 铜芯电缆 YJV-4x351x16 米 400 43 铜芯电缆 YJV-3x352x16 米 700 44 铜芯电缆 YJV-4x501x25 米 395 45 铜芯电缆 YJV-4x701x35 米 55 46 铜芯电缆 YJV-4x1851x95 米 255 47 电缆 YJV-3120270 米 223 48 电缆 YJV-395250 米 702 49 电缆 YJV-3185295 米 230 50 电缆 YJV22-3185295,307 2支路,180KW 米 681 51 电缆 YJV22-395250,AT4 5支路,112KW 米 315 合计 注:含税价格,要求全部开具13%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一票制,具体包含材料价格税费运杂费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各项费用买方不再支付该单价之外的任何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方: 卖方: 使用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电缆 YJY-4185195 米 264 2 电缆 WDNH-YJY42511 米 180 3 电缆 YJV416 米 2085 4 电缆 YJV335116 米 1745 5 电缆 YJV410 米 844 6 电线 UTP CAT6 米 82350 7 电线 RVV21.0 米 1000 8 电线 RVV41.0 米 900 9 电缆 YJV46 米 1080 10 电缆 YJV4240 米 200 11 电线 SYWV-75-5 米 8000 12 电线 BV32.5 米 1500 13 电线 BV362 米 500 14 电线 BV32.51 米 800 15 电缆 YJLV31851 米 1250 16 电缆 YJLV32401 米 150 17 电缆 YJLV31852 米 714 18 电缆 YJLV4701 米 690 19 电缆 YJLV4-501 米 200 20 电缆 YJV470135 米 690 21 电缆 YJV450125 米 100 22 电缆 RVV-2x1 米 90005 23 矿物电缆 BTTRZ3x2.5 米 100 24 铜芯电缆 BVR-1.5m 米 20200 25 铜芯电缆 BV-2.5m 米 90999 26 铜芯电缆 BVR-4m 米 2000 27 铜芯电缆 BV-4m 米 100001 28 铜芯电缆 BV-6m 米 10000 29 铜芯电缆 BV-16m 米 1060 30 双绞线 RVS-2x4m 米 21000 31 耐火铜芯线 NHBV-2.5m 米 8000 32 耐火双绞线 NH-RVS2x4m 米 2100 33 耐火双绞线 NH-RVS2x1.5m 米 2000 34 耐火双绞线 NH-RVS2x2.5m 米 10000 35 耐火电缆 NHYJV-4x2.5m 米 3200 36 铜芯电缆 YJV-5x6 米 595 37 铜芯电缆 YJV-5x10 米 1200 38 铜芯电缆 YJV-5x16 米 1300 39 铜芯电缆 YJV-4x1501x70 米 100 40 铜芯电缆 YJV-3x252x16 米 200 41 铜芯电缆 YJV-4x251x16 米 400 42 铜芯电缆 YJV-4x351x16 米 400 43 铜芯电缆 YJV-3x352x16 米 700 44 铜芯电缆 YJV-4x501x25 米 395 45 铜芯电缆 YJV-4x701x35 米 55 46 铜芯电缆 YJV-4x1851x95 米 255 47 电缆 YJV-3120270 米 223 48 电缆 YJV-395250 米 702 49 电缆 YJV-3185295 米 230 50 电缆 YJV22-3185295,307 2支路,180KW 米 681 51 电缆 YJV22-395250,AT4 5支路,112KW 米 315 合计 1含税价格,要求全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具体包含材料价格税费运杂费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各项费用买方不再支付该单价之外的任何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 1交货计划:按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2合同数量: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买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在暂定数量范围内,卖方应无条件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暂定数量向买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价款的结算:电汇,合同签订完成后,货款支付周期为甲方收到业主当期工程款后,乙方根据双方授权人签字确认好的收料单,对账单,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和相关收据,甲方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价款的9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无息,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12个月结束后无息退还。若因业主支付款项不及时,导致货款不及时乙方应充分理解,承诺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2违约:因工程款滞后等原因导致价款支付延误,供方都不能以价款支付延误为理由延缓或拒绝向需方发货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如供需双方在合同执行工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除外。 四货物验收计量方法和标准 1电线电缆数量验收以买方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买方收料负责人根据实际数量出具单据,此单据作为日后结算料款的依据。 2在交货前,卖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对其产品的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其产品质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以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实验结果为依据。 3买方对卖方所供电线电缆材料检测后,如卖方所供电线电缆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卖方须立即无条件停止供货卖方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如卖方所供电线电缆材料质量不合格,将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卖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对材料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并且卖方运输车辆到达买方工地后,应严格服从买方人员的调动指挥。 五运输装卸等费用负担和保险 1材料的运输由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材料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3现场卸车的约定:由运输车直接送到现场工作面或指定地点。 4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卖方应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质量标准 YJ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电力电缆等电力电缆满足国家标准GB12706.1.2-91GB12706.1.3-91的要求及行业 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及规范的规定 2BV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线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线满足国家标准GB5023的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及规范的规定 3电缆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铜导体应符合GB 3953中的TY型圆铜线。导线的节距比绞向应符合GB 3957的规定。 2各截面绝缘标称厚度见 GB/T12706,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 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 90-0.1mm。 七供应计划交发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施工现场。 2供应计划交货时间和交货方式:在供货合同签署后,为便于卖方提前组织货物及运输,买方提前3天电话或书面通知货物进场计划,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非不可抗拒力的条件下必须3天内把电线电缆材料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3买卖双方在遇有特殊情况时必须提前7天向另一方说明情况,并且书面通知另一方。 4卖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项及费用,均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中途费用及其它有关当地协调费用。卖方应选择合理的运输道路并且根据路况选择合适且充足的运输工具,以保证买方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需求量。 5买方在卖方材料运抵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卖方协商解决。 八验收 1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现场物资接收人员应认真辨别运输车辆的标识送货单的真伪,并按规定进行材料检测。若发现运输车标识与厂家不符送货单系伪造的,材料不合格的买方不予接收,一律做退场处理。 2材料供应期间,卖方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进行质量监控,买方作检验时,卖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协助买方工作,双方需做好检测记录。 4买方将不定期对卖方的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卖方对买方的抽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九工作联络 1为方便工作衔接,买方卖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业务代表,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笠洲18846035341,卖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卖方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卖方业务代表负责货物运输卸货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相关单位的联络,卖方业务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系,按时参加买方或监理要求参加的相关协调会议。 2卖方授权业务人员的调换,应在调换前3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其买方,并得到买方的批准后方可,否则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质量和服务保证 1卖方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要求选取原材料,并按智能安全帽铝合金模板生产项目部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规定的频率进行自检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卖方须保持完整的材料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买方代表的检查。 3材料在施工使用过程中,材料的供应连续不间断,因卖方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人工设备等经济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4卖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保护,应根据气候条件路况行驶时间等情况,做好预判工作,确保材料安全保质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其货物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买方承担责任,卖方提供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十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卖方所供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部规定限高限量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买方应提供给卖方车辆和人员在现场的安全通道与环境,确保卖方行车及人身安全。 2卖方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及灰尘等污染指标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3卖方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4卖方车辆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运输司机必须遵守买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在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买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5卖方应定期对运输车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文明施工等知识教育,提高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服务意识。 十二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组织保证方面服务的,影响履行职责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履行职责,直至解除与卖方的合同关系。 2卖方未按合同履行约定义务和职责,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或买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给予相应损失的赔偿,并处以同等数额的违约金罚款。 3提交货物或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必须自行修改完善,买方有权视质量情况予以书面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4赔偿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卖方有腐败行为的,按相应法规执行。 6卖方对赔偿或罚款的所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向买方提出,买方收到后14天内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但异议的协商不能影响合同项下其它工作的继续进行。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买方为确保供应物资生产供应在质量时间上满足要求,将对生产运输等环节实施监控,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供应过程中卖方出现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供应不及时,则买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组织供应。 3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一方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凡是买方或当地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卖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5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合同不予支付。 十四变更及合同修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以依据工程进度提前15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供应货物数量交货地点供货范围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卖方应予执行。 2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条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根据各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由各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地效力。 十五转让与分包 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合同。 十六索 赔 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不妨碍买方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须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装卸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卖方接受。 4若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七供应延迟赔偿 1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时出现下列情况: 1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货物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 2交货地点发生错误,非卖方原因除外。 3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且不能按时提供的。 2发生上述供应延迟时,卖方应积极组织供应,未在买方允许延期时间内供货的,卖方应承担延期供货赔偿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计扣,延期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20%。延期时间超过买方正式书面通知最终截止时间1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延期赔偿金。 十八合同变更 1 买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卖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买方评价,买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二十不可抗力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 10 日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如因业主设计变更等其他外部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终止,买方将在10日内通知卖方停止供货,甲方不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二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将争议提交至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二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二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能更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户,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银行帐户,须征得买方同意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后方可。 2卖方供货只能由买方授权代表签字,其它人员的签收买方一概不予认可,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3合同签订数量不作为结算和索赔依据,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卖方贰份买方贰份,本合同所有条款经供需各方共同协商均无任何疑义本合同在卖方买方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附件一: 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环保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运输施工安全的要求以及进入现场后的监督检查。 1卖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以免路面状况不好机械交叉作业刹车失灵,危及现场人员机械的安全,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2卖方现场运输车司机必须礼貌待人,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指挥及安排,并积极配合买方搞好材料的供应工作。 3卖方必须经常性的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进入现场的车辆正常运输。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卖方负全责。 4严禁运输车带泥土出入施工现场,随车带入的材料包装废置物品应及时清理并随车带出现场,剩余破碎损坏材料不许随意丢弃,以免污染市容及现场卫生环境。 5卖方人员进入现场,不论是装卸作业还是安装维修作业,都应避免抽烟,如果抽烟应该在买方设置的休息区域,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如果造成后果,由卖方负全责。 6卖方应定期对运输车司机现场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运输司机安装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驾驶及作业人员下车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买方有权进行处罚。 以上条款卖方应自觉遵守,和买方共同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保工作。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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