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博鳌零碳示范区部分投资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公开选聘博鳌零碳示范区部分投资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海南省和住建部决定共同创建博鳌零碳示范区,按照“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目标,在低扰动、区域零碳、自循环、智慧化等多维度对标对表国际一流指标,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将博鳌零碳示范区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和产品集成创新基地。
现将博鳌东屿岛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岛外农光互补项目、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整体打包选聘投资实施主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住建部和省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博鳌零碳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项目由园林景观生态化、建筑绿色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固废资源化处理、水资源循环利用、交通绿色化、运营智慧化共7大类别19个子项目构成,其中东屿岛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岛外农光互补项目、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整体打包为一个项目,通过市场化选聘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自行进行投资建设,具体收益获取方式和收益情况由投资方与相关部门洽谈确定。
本次选聘的实施主体承担的博鳌东屿岛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岛外农光互补项目、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需满足博鳌零碳示范区创建方案、实施方案、综合设计方案及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并需配合选聘的全过程技术管理团队完成示范区技术管理及运维要求。
二、项目内容
(一)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
拟在亚论酒店及会议中心、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5.3兆瓦,本次选聘的实施主体承担3.88兆瓦。同时综合考虑水蓄冷等其他形式储能系统,确保岛内光伏发电优先自用、就地消纳。要与中远海运公司承担的1.42MW光伏项目做好统筹协调,区分好工作界面,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光伏项目建设运维年限26年(含一年建设期)。
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光伏部分投资约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选聘企业自筹。
(二)岛外农光互补项目
装机容量12兆瓦;储能规模方面,由选聘企业根据岛内外光伏发电和建筑用电负荷功率做典型日逐时拟合分析,确定岛内外储能规模,保证示范区一天内70%电力由光伏系统提供,促进岛内外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就地消纳,避免发电用电两条线;储能设施同时考虑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形式的利用,最终建成东屿岛的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和可再生能源保障基地;土地使用及项目建设运维年限26年(含第一年建设期)。
岛外农光互补项目部分投资约9600万元,资金来源为选聘企业自筹。
(三)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
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分别为岛内绿色交通场地建设项目、岛外绿色交通接驳场站建设项目、交通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岛内绿色交通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对博鳌东屿岛内现有的1-7#停车场进行绿色化改造,铺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车场进行智慧化改造,重点补充停车场出入口及场地内部的视频监控,增加智慧停车诱导屏,并按10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建设柔性充电桩系统,实现根据车辆电池的需求分档动态分配,实现输出功率的灵活调度。同时,结合岛内主要功能场所(酒店、会议中心、高尔夫球场、停车场、步道等),建设10处公交、出租车接驳点,并配套电子站牌。
岛外绿色交通接驳场站建设项目,通过对东屿岛外游客中心(南侧接驳点)和“博鳌亚洲风情广场停车场”(北侧接驳点)进行地面绿色化和智慧化改造,用于燃油车的停放和换乘。对停车场进行绿色化改造,对地上停车场的地面进行硬化升级,铺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重新施划大车停车位,供接驳车、旅游包车等大车停放。对停车场进行智慧化改造,重点改造停车场的车辆识别和监控系统;完善停车场诱导、标志、标线等设施;地面车位按10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地下车位保持现状充分利用。同时配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智慧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岛内外停车场站一体化智慧管理,为出行者提供精准、便捷的信息服务。
交通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主要是对博鳌东屿岛远洋大道、各衔接道路及酒店会议广场周边现有路灯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集光伏照明、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综合灯杆,实现“多杆合一”。同时配套智慧综合灯杆管理控制模块,实现智慧综合灯杆的智慧监测和控制。
建设应涵盖充电运营管理模块、停车运营管理模块等平台技术方案等,方案内容应完整详实,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平台须预留对外信息系统接口(提供点表、通讯协议、通讯接口及相关图纸),以满足对外数据共享应用,避免产生岛内信息系统孤岛。建设实体,提供设备选型资料、安装系统图、平面图、安装效果图及必要的技术支持,满足三维可视与物联网平台接入要求。交通绿色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将岛内公共交通和市政车辆蓄电池作为光伏储能设施的可能性。
绿色交通部分投资约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选聘企业自筹。
三、比选条件
(一)关于参与公开选聘企业,至少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与公开选聘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2.参与公开选聘企业总资产应能满足本打包项目的建设要求。
3.参与公开选聘企业应满足本打包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
(二)关于公开选聘评分设置,包括以下要求:
结合“博鳌零碳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设置对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项目、岛外农光互补项目、交通绿色化改造项目、碳减排分析评分内容,评分权重分别为20%、55%、20%、5%,具体评分表见附件。
参与选聘的主体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专家组针对申报材料分别评价并打分,最终根据打分结果对参与选聘的主体进行排名。
(三)关于参与公开选聘企业负面清单:
1.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近三年内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 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3.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 全生产事故。
4.近三年内未经政府有权部门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 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四)关于参与公开选聘企业“一票否决”情形:
1.参与公开选聘企业在提供公开选聘基本条件的相关材料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2.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的,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相关业绩,报名资料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6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一楼海南博鳌零碳示范区琼海市工作专班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电子邮箱:a********@163.com
六、其他事项
1.企业报送评分材料具体截止日期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本次选聘由海南博鳌零碳示范区琼海市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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