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两河口至茅岵坪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两河口至茅岵坪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两河口至茅岵坪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两河口至茅岵坪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XSZB(2015)G007 ,已由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以兴山县南阳镇两河村2014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兴山县财政补助资金13万元/公里,其余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捐款等方式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公路路基整治及混凝土路面工程 ;
2.2建设地点: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
2.3建设规模:
(1)路基整治7.5公里,扩宽回头线4处;降坡40M; 改线一外200M;浆砌挡墙12处;安装涵管11处(土方开挖8385立方米,石方开挖2609.5立方米,浆砌807.3立方米,土方回填344.98立方米,涵管46米)。有效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回头线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浆砌挡墙基础不小于1.5米,顶宽不小于0.8米。路基表面平整,碾压密实,线形顺势;路基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2)水泥混凝土路面7.5公里(含弯道加宽9处396平方米;汇车道7处195平方米),路面硬化宽度不小于3.5米,弯道不小于4.5米,汇车道长度不小于10米,宽度不小于6米;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强度不低于25Mpa。施工前必须进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实验,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混合料、风化石。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且为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员登记时备案审查合格的人员;
3.5提供本项目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上岗证书或有效的培训证,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符合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地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3.8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网员登记类型为建筑业企业。企业领取网员密匙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须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后按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 元(人民币),未按本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为5万。
4.3下载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均为 2015 年 3 月 19 日至 2015 年 4 月6 日23时59分(开标前一天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7 日15时00分,地点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盖章) 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兴山县南阳镇两河口村 地 址:兴山县香溪大道29号
联 系 人:宋秀平 联 系 人:杨守慧
电 话: 139*****817 电 话:139*****009
201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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