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工业园区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安宁工业园区新建生活水厂和扩建生产水厂供水管网工程

安宁工业园区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安宁工业园区新建生活水厂和扩建生产水厂供水管网工程

安宁工业园区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安宁工业园区新建生活水厂和扩建生产水厂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宁工业园区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安宁工业园区新建生活水厂和扩建生产水厂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c0b*****-4c2f-4c77-aaa4-b07ccb6876b1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0b*****-4c2f-4c77-aaa4-b07ccb6876b1
建设规模:招标规模约为6830.05万元。c0b*****-4c2f-4c77-aaa4-b07ccb6876b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9-23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郭凤琴
办公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赵颖
办公电话:0871-********-602移动电话:183*****3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222**********
标段名称:安宁工业园区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安宁工业园区新建生活水厂和扩建生产水厂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9-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4 10:00
开标地点: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6830.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内容:配合招标人在初设及审定概算基础上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设计概算,如确需突破总概算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还须按《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31号文件的规定报批),确保设计成果通过审图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设计成果满足项目所有使用功能需求。(2)施工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完成本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提交图纸和资料、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其它为完善安装运行所必要的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且出水水质达标之日前招标人不支付运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试运行期内的一切费用。(4)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安宁工业园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10规定要求;(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和(2)两项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任意一种条件。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业绩要求:(1)设计类似业绩: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在建或已完工的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供水规模不低于2000立方米/d的生活水厂或生产水厂或供(给)水厂设计类似业绩。(2)施工类似业绩: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在建或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供水规模不低于2000立方米/d的生活水厂或生产水厂或供(给)水厂施工类似业绩。注:企业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上(1)、(2)。若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的,以证明材料中承担工作任务认定;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的建设内容、规模。
其他:1.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2.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往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4.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6.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0-14 10:0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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