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水交通枢纽片区规划方案优化提升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谷水交通枢纽片区规划方案优化提升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谷水交通枢纽片区规划方案优化提升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谷水交通枢纽片区规划方案优化提升设计项目,采购人为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市规委会于2019年审议通过了谷水交通枢纽规划方案,按照规划方案,机登洛、洛济焦、洛平、洛三等城际铁路四线共场引入谷水交通枢纽,并预留站场2台4线,未来谷水交通枢纽将建成集城际、市域铁路、地铁1号线、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小汽车、慢行交通等多种交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谷水交通枢纽的核心区域范围西至王祥河、南至校北街、东至广文路、北至中州西路,总面积65公顷,建筑面积约55万㎡,其中枢纽体建筑面积约15万㎡。
2022年1月,河南省发改委和中国铁路郑州局批复了洛阳铁路枢纽总图规划,同时结合郑州都市圈规划及中原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呼南高铁引入和四网融合改变了谷水枢纽的定位,未来主要承担地铁和市域功能,原规划车站主体规模较大,与功能要求不符,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
按照企业信用评级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地铁周边土地资源,经过与上位规划衔接,结合目前征地进展情况,本次优化调整范围53公顷。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采购范围:谷水交通枢纽片区规划方案优化提升范围53公顷,北至中州西路,南至校北街,西至王祥河,东至规划路。主要包括片区城市设计、土地利用优化控规调整建议、轨道场站线路方案、开发地块和枢纽体一体化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上位及相关规划衔接、枢纽及周边区域整体规划研究、枢纽规划一体化概念方案研究及综合开发详细规划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最新法规政策及国家规范要求,省市相关技术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机构(提供其所在国或地区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
3.2.1境内响应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境外响应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须与境内应征人组成联合体,同时境内应征人须具备下列企业资质证书要求之一:
(1)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证书;②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③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响应人需如实做出承诺)。
3.4响应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的,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不多于2名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响应;
(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5)联合体获取采购文件时,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
3.10联合体参加时,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企业要求、信誉信用要求及其他要求,共同满足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业绩要求。
注:
1.类似项目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0月1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内,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设计类项目或TOD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类项目。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工作内容,否则需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2年9月26日 至 2022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控制中心3F-04室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zclygdsubway@126.com获取采购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6*****936),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0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2会议室。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
5.3 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ygdjtfzbfscg03@163.com),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发送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话: 186*****936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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