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大学材料学院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招标公告

化工大学材料学院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招标公告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学院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化工大学委托,对材料学院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采购项目(1)(计划编号:LNZC********354,谈判文件编号:辽环招字第********1号)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

分包产品名称

数量

02

02-1

开放式炼胶机

1

02-2

开放式炼胶机

1

02-3

二次硫化炉

1

02-4

复合硅胶连续硫化生产线

1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竞争性谈判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国内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谈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上午10:00(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三楼303室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谈判公告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国内外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需支付成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 3 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竞谈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
项目联系人:商译丹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账号:2895 6349 8685
邮 箱:lnhycgdl@163.com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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