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沟清渠工程招标公告

清沟清渠工程招标公告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www.bhggzy.cn

项目名称:烟墩街道2015年度清沟清渠工程

项目编号:2015BHGJ0077

二0一五年三月

目 录

********3">一、投标人须知... 3

********4">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7

********5">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7

********6">四、报价须知... 8

********7">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14

********8">六、无效标及废标... 16

********9">七、合同签订... 17

********0">八、保证金... 17

********1">九、验收... 18

********2">十、质疑、答疑及其它... 19

********3">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见附件) 20

********4">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21

********5">附件三、投 标 函 格 式... 22

********6">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格式)... 23

********7">附件五、保证金退还声明... 24

一、投标人须知

尊敬的投标人: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委托,将对烟墩街道2015年度清沟清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投标单位(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要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文件。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烟墩街道2015年度清沟清渠工程

项目编号:2015BHGJ0077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预算:94.14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包河区

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报价格式:固定总价,投标人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项目工程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2年

项目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胶装成册,密封提交。

有分包的谈判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封面标明第几包字样。投标价格各包需分开。

4

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引入淘汰机制,经审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第一轮报价为依据,由低向高排序,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只公布第四名报价,前三名者(含并列)入围谈判,进入二次报价,低价者中标。(详见第五项)

5

无效标与废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六项“无效标与废标”一栏

6

投标有效期:谈判后30天

7

递交文件时须出示:①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退还声明。③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若法人代表则无需为项目经理)。

8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可直接从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网、包河区政府网及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hggzy.cn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9

1、质疑:潜在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本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答疑:本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由业主负责解释,其他商务条款由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十项“质疑、答疑及其它”一栏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2室)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8:30时。

开 标 地 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8: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8:00-8:30时。

投标文件接收人:汪 工 联系电话:****-********

11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包河区诚信库单位持诚信库入库证明复印件免交)

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9410 1880 0013 1028 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化路支行

12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提交时限:在中标通知书发放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单位,5日内仍不能办理的,本中心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款的70%,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决算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14

招标单位及联系人: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

颜工 联系电话:150*****916

15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1、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16

材料要求: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

18

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项目竞得资格、不签订交易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在项目实施中未按合同履约、降低技术质量标准等违规行为,我中心将取消其项目参与资格,记入投标人不良信用档案,依据《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区资源交易市场。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合同及验收信息将在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验收信息须公示五个工作日,期满无质疑投诉后,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或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4、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5、外地投标人应具有常年本地化服务的能力,非合肥地区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入肥备案证》原件(即《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

6、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是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内(2014年12月—2015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网站打印出其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目录

2、法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

3、投标函(详见附件);

4、经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日期以开标时间为准前10个工作日以内且有合肥市建委或园林局盖章确认),注册建造师社保证明;

6、投标授权人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无须社保证明)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退还保证金申明;

9、外地投标人本地化服务的能力,非合肥地区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入肥备案证》原件(即《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

10、报价书及报价清单(商务标);

1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班子配备等技术标资料;

12、提供投标单位近2年内(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100万元的清淤施工工程业绩的工程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需体现是本次投标建造师,合同须要经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当地招标机构备案);

14、项目班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或测量员))等相关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和所有提到需要提供的资料;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 。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原件现场备查。

四、报价须知

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1招标文件;

1.2设计图纸;

1.3工程量清单;

1.4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2、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 投标报价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2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2)投标总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5)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5)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6)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17)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8)需评审材料表;

(19)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2.2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2.3其他项目费用,如总包服务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项目,按规定或自主确定费用。

2.4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2.5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2.6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7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下列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2.7.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不可竞争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工程名称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20.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抗震加固

2

失业保险费

2.00

3

医疗保险费

8.00

4

生育保险费

0.80

5

工伤保险费

1.00

6

住房公积金

5.00

7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8

环境保护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92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

2.79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9

文明施工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4.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8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

安全施工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4.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5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1

临时设施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7.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4.6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备注:

1、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执行以上标准,(8-11)项最低可以按90%予以计入。

2、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8-11)项的计算基数为“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人工费:执行合造价[2013]13号文件,不低于68元/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37元仅计取税金。

(3)税金3.53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其中招标人部分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人工费调整+规费);

(4)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6)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2.7.2可竞争费用包括:

(1)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 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8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2.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应用以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的工程范围及施工中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制作、运输、质量检测、安装、移交前的维护、售后服务及质保、配合、保险、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若报价中有任何遗漏,招标人均视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投标人应在了解谈判文件及施工图纸、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考虑市场风险或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因素后,进行合理报价。图纸资料中交代不清楚(有交代但不明确)而为本项目或相关规范要求所必须的材料或施工内容,均要求报价。结算时除设计变更、签证调整外,其余不做调整。

4、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均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及设备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招标人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负。为便于审计结算及验收,投标报价计算书中须注明所采用的所有材料的材质、设备、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价等指标,钢筋、水泥必须采用大厂产品;未注明的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实际施工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实际施工时,如材料、设备数量有调整,按投标所报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5、除非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计算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项目需求及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不再另行结算及支付。

6、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7、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且在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图纸不明、图纸缺漏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拒绝施工。

8、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9、谈判文件中如果提供参考商标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或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或品牌。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10、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1、投标人对本文件如有不清楚或疑问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12、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引入淘汰机制:经评审小组审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单位),以第一轮报价为依据,由最低报价向最高报价排序投标人,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只公布第四名投标人报价,前三名投标人(含并列)入围谈判,进入第二轮报价,最低价中标。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评审小组首先按投标人第一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前三名(含并列)进入第二轮谈判,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并当场公布第四名的第一轮报价。

(2)投标人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或不报价,否则视为恶意投标,取消其参与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投标人不良信用档案,自曝光之日起90天内禁止参与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效投标人个数不满足项目要求时,该项目流标。

(3)竞争性谈判方式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者或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再进行报价,进入二轮谈判的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4)首次招标项目,必须满足有三家有效投标人;曾流过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时,经招标(采购)人申请,监督人员和评审小组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本次项目的招标(采购)。

(5)本区竞争性谈判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补充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料。

2、评审小组将分别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设备性能及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评审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3、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由低向高排序的前三家)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等信息应予以保密。

4、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由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

5、如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6、本项目投标人最终报价即为合同价,招标文件、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清单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此部分结算时不予调整。

7、投标单位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A)减去最终承诺报价(B)除以第一次报价(A)后得出的优惠率(C)视同为本工程内全部分项工程内容的优惠率(即优惠率C=(A-B)/A),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优惠(如:人工费、税金等)的部分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8、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9、公示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中标候选人,我中心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无效标及废标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小组有权宣布为无效标:

(1)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投标文件装订必需胶装或线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骑缝章的;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7)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8)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 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擅自离开现场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11)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12)投标文件原件现场备查,没带原件的;

(13)不接受低价风险担保的

(14)投标人没有携带最终承诺报价书或最终承诺报价书无盖章并签字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委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委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

七、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中心将提供合同样本。招标双方应按照本文件、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文件及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4.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参照《包河区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5、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且相关信息公示无质疑后无息退还。不接受履约保函。

6、合同信息将在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足额以转帐、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其它方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携带银行回单(若为网银转账凭证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前保证金未按要求及时到账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合同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③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④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⑤投标人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擅自离开现场的;

2、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不接受履约保函。

(2)如果中标候选人未按照上款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我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验收

1、建设单位验收时,应成立四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验收信息将在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验收信息须公示五个工作日,期满无质疑投诉后,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其材料质量规格、施工质量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各业主单位和投标人必须配合检查工作。若发现有违背招标文件、合同、商务技术标要求的情况,本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罚。

十、质疑、答疑及其它

1、质疑:潜在投标人对于本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答疑:本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要求由业主负责解释,招标程序要求由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本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任何责任

3、其它: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无效标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本文件所有附件均为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附件条款内容投标人必需遵守、响应,不得改变其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18日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三:投 标 函 格 式

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

附件五:保证金退还声明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见附件)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委托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日 期:

附件三、投标 函 格 式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 ”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为 。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内容提供服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报价前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有效期之内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招标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愿意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格式)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投标最终报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质量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说明

单位盖章和代理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承诺报价书>由投标人携带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附件五、保证金退还声明

我单位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开 户 行:

银 行 帐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投 标 人:

(公章)

备注:

1、请各投标单位将上述内容填好,以便我单位做好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2、本表一式两份,手持一份投标文件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www.bhggzy.cn

项目名称:烟墩街道2015年度清沟清渠工程

项目编号:2015BHGJ0077

二0一五年三月

目 录

********3">一、投标人须知... 3

********4">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7

********5">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7

********6">四、报价须知... 8

********7">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14

********8">六、无效标及废标... 16

********9">七、合同签订... 17

********0">八、保证金... 17

********1">九、验收... 18

********2">十、质疑、答疑及其它... 19

********3">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见附件) 20

********4">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21

********5">附件三、投 标 函 格 式... 22

********6">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格式)... 23

********7">附件五、保证金退还声明... 24

********3">一、投标人须知

尊敬的投标人: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委托,将对烟墩街道2015年度清沟清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投标单位(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要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文件。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烟墩街道2015年度清沟清渠工程

项目编号:2015BHGJ0077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预算:94.14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包河区

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报价格式:固定总价,投标人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项目工程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2年

项目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胶装成册,密封提交。

有分包的谈判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封面标明第几包字样。投标价格各包需分开。

4

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引入淘汰机制,经审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第一轮报价为依据,由低向高排序,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只公布第四名报价,前三名者(含并列)入围谈判,进入二次报价,低价者中标。(详见第五项)

5

无效标与废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六项“无效标与废标”一栏

6

投标有效期:谈判后30天

7

递交文件时须出示:①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退还声明。③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若法人代表则无需为项目经理)。

8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可直接从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网、包河区政府网及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hggzy.cn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9

1、质疑:潜在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本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答疑:本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由业主负责解释,其他商务条款由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十项“质疑、答疑及其它”一栏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2室)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8:30时。

开 标 地 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8: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8:00-8:30时。

投标文件接收人:汪 工 联系电话:****-********

11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包河区诚信库单位持诚信库入库证明复印件免交)

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9410 1880 0013 1028 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化路支行

12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提交时限:在中标通知书发放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单位,5日内仍不能办理的,本中心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款的70%,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决算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14

招标单位及联系人: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

颜工 联系电话:150*****916

15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1、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16

材料要求: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

18

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项目竞得资格、不签订交易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在项目实施中未按合同履约、降低技术质量标准等违规行为,我中心将取消其项目参与资格,记入投标人不良信用档案,依据《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区资源交易市场。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合同及验收信息将在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验收信息须公示五个工作日,期满无质疑投诉后,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4">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或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4、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5、外地投标人应具有常年本地化服务的能力,非合肥地区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入肥备案证》原件(即《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

6、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是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内(2014年12月—2015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网站打印出其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目录

2、法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

3、投标函(详见附件);

4、经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日期以开标时间为准前10个工作日以内且有合肥市建委或园林局盖章确认),注册建造师社保证明;

6、投标授权人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无须社保证明)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退还保证金申明;

9、外地投标人本地化服务的能力,非合肥地区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入肥备案证》原件(即《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

10、报价书及报价清单(商务标);

1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班子配备等技术标资料;

12、提供投标单位近2年内(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100万元的清淤施工工程业绩的工程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需体现是本次投标建造师,合同须要经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当地招标机构备案);

14、项目班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或测量员))等相关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和所有提到需要提供的资料;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 。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原件现场备查。

四、报价须知

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1招标文件;

1.2设计图纸;

1.3工程量清单;

1.4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2、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 投标报价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2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2)投标总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5)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5)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6)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17)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8)需评审材料表;

(19)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2.2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2.3其他项目费用,如总包服务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项目,按规定或自主确定费用。

2.4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2.5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2.6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7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下列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2.7.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不可竞争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工程名称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20.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抗震加固

2

失业保险费

2.00

3

医疗保险费

8.00

4

生育保险费

0.80

5

工伤保险费

1.00

6

住房公积金

5.00

7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8

环境保护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92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

2.79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9

文明施工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4.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8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

安全施工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4.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5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1

临时设施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7.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4.6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备注:

1、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执行以上标准,(8-11)项最低可以按90%予以计入。

2、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8-11)项的计算基数为“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人工费:执行合造价[2013]13号文件,不低于68元/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37元仅计取税金。

(3)税金3.53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其中招标人部分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人工费调整+规费);

(4)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6)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2.7.2可竞争费用包括:

(1)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 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8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2.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应用以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的工程范围及施工中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制作、运输、质量检测、安装、移交前的维护、售后服务及质保、配合、保险、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若报价中有任何遗漏,招标人均视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投标人应在了解谈判文件及施工图纸、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考虑市场风险或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因素后,进行合理报价。图纸资料中交代不清楚(有交代但不明确)而为本项目或相关规范要求所必须的材料或施工内容,均要求报价。结算时除设计变更、签证调整外,其余不做调整。

4、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均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及设备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招标人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负。为便于审计结算及验收,投标报价计算书中须注明所采用的所有材料的材质、设备、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价等指标,钢筋、水泥必须采用大厂产品;未注明的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实际施工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实际施工时,如材料、设备数量有调整,按投标所报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5、除非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计算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项目需求及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不再另行结算及支付。

6、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7、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且在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图纸不明、图纸缺漏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拒绝施工。

8、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9、谈判文件中如果提供参考商标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或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或品牌。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10、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1、投标人对本文件如有不清楚或疑问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12、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引入淘汰机制:经评审小组审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单位),以第一轮报价为依据,由最低报价向最高报价排序投标人,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只公布第四名投标人报价,前三名投标人(含并列)入围谈判,进入第二轮报价,最低价中标。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评审小组首先按投标人第一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前三名(含并列)进入第二轮谈判,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并当场公布第四名的第一轮报价。

(2)投标人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或不报价,否则视为恶意投标,取消其参与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投标人不良信用档案,自曝光之日起90天内禁止参与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效投标人个数不满足项目要求时,该项目流标。

(3)竞争性谈判方式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者或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再进行报价,进入二轮谈判的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4)首次招标项目,必须满足有三家有效投标人;曾流过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时,经招标(采购)人申请,监督人员和评审小组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本次项目的招标(采购)。

(5)本区竞争性谈判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补充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料。

2、评审小组将分别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设备性能及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评审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3、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由低向高排序的前三家)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等信息应予以保密。

4、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由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

5、如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6、本项目投标人最终报价即为合同价,招标文件、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清单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此部分结算时不予调整。

7、投标单位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A)减去最终承诺报价(B)除以第一次报价(A)后得出的优惠率(C)视同为本工程内全部分项工程内容的优惠率(即优惠率C=(A-B)/A),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优惠(如:人工费、税金等)的部分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8、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9、公示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中标候选人,我中心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9">六、无效标及废标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小组有权宣布为无效标:

(1)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投标文件装订必需胶装或线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骑缝章的;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7)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8)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 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擅自离开现场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11)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12)投标文件原件现场备查,没带原件的;

(13)不接受低价风险担保的

(14)投标人没有携带最终承诺报价书或最终承诺报价书无盖章并签字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委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委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

********0">七、合同签订

********3">1、中标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中心将提供合同样本。招标双方应按照本文件、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文件及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4.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参照《包河区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5、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且相关信息公示无质疑后无息退还。不接受履约保函。

6、合同信息将在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八、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足额以转帐、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其它方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携带银行回单(若为网银转账凭证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前保证金未按要求及时到账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合同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③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④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⑤投标人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擅自离开现场的;

2、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不接受履约保函。

(2)如果中标候选人未按照上款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我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九、验收

1、建设单位验收时,应成立四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验收信息将在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验收信息须公示五个工作日,期满无质疑投诉后,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其材料质量规格、施工质量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各业主单位和投标人必须配合检查工作。若发现有违背招标文件、合同、商务技术标要求的情况,本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罚。

********1">十、质疑、答疑及其它

********2">1、质疑:潜在投标人对于本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答疑:本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要求由业主负责解释,招标程序要求由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本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任何责任

3、其它: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无效标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本文件所有附件均为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附件条款内容投标人必需遵守、响应,不得改变其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可直接从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网、包河区政府网及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hggzy.cn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2015年3月********0">18日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三:投 标 函 格 式

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

附件五:保证金退还声明

********3">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见附件) ********4">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委托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日 期:

********5">附件三、投标 函 格 式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 ”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为 。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内容提供服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报价前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有效期之内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招标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愿意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6">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格式)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投标最终报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质量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说明

单位盖章和代理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承诺报价书>由投标人携带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附件********5">五、保证金退还声明

我单位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开 户 行:

银 行 帐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投 标 人:

(公章)

备注:

1、请各投标单位将上述内容填好,以便我单位做好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2、本表一式两份,手持一份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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