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云法庭设备项目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全省法院云法庭设备项目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全省法院云法庭设备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2年9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省法院云法庭设备项目
二、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芦宾
联系方式:035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美花
联系方式:0351-*******
邮箱:sxjdhxkj@163.com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41号
联系电话:0351-*******
七、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全省法院云法庭设备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需求专家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全省法院云法庭设备项目 | |||||
采购人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项目内容 | 本项目建设173个云法庭,实现网上调解、网上证据交换、网上质证、网上开庭,充分发挥互联网庭审的优势,减轻人民群众诉讼成本,有效保障疫情防控下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便捷的山西法院网上庭审系统,提升山西省各级人民法院的互联网庭审水平,满足司法改革后日益增长的互联网庭审需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 | ********.00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文件中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郑孟龙 | 高工 | 山西省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 ||||
郑辉峰 | 高工 | 山西省公安厅证照所 | ||||
薛兆军 | 高工 | 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院 | ||||
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文件中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经专家组审核资料,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 4.明确约定了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明确约定了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无其他需论证的事项。 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采购需求。 |
服务及技术需求 | 商务需求及服务与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00元 一、使用环境:正常 二、资格要求: 1、本包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项目是否仅面向于中、小、微企业招标:是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2、交货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 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四、实质性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无; 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无;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其他强制要求或标准:无; 5、应承诺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并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6、应承诺本项目中所含应用系统须按照釆购人的要求适配相应的CPU和操作系统平台 五、非实质性要求 无 六、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 1、质保期3年。质量保证期自通过最终验收,采购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开始计算。提供软件三年免费升级服务,硬件三年原厂质保及免费上门维护服务;质保期内根据用户需求和应用系统运行维护要求,免费提供运维人员确保应用系统运行稳定; ★2、承诺需方提出问题及时响应,保证在24小时内解决;承诺设立专线电话作为整个系统的故障受理电话,同时为本项目设立专职客户经理,实现7×24小时服务;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硬件故障的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免费升级、维护; 3、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且提供相关售后人员的项目资质; ★4、提供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厂商提供的详细备品备件清单(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整体详细说明); 5、投标人需充分了解项目建设需求,以确保在实施阶段顺利开展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 ★6、须满足与原有庭审设备的互联互通;兼容原有互联网庭审平台,实现对本次所有采购设备的管理(详见技术参数); 7、提供全省法院互联网庭审音视频接入服务方案。 培训要求: (1)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团队、培训时间等; (2)现场培训形式。 七、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采取属地验收和省法院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2、由需方、监理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配置参数、品牌、型号规格、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租用互联网庭审接入服务验收时: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音视频通信服务商的购买依据; 4、交货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 5、项目终验前需开展初验,初验合格后正常试运行一个月,方可开展履约验收。 6、项目验收前中标方需向甲方提供设计报告,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要求验收的设备功能、性能、安全是否达到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并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 7、提供验收报告,提供相关的纸质技术资料3份,以及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设备安装清单、设备安装施工图、系统安装说明、使用手册等。 技术要求 ※互联网庭审音视频交互网关 173台 ★1、支持同时解码8个及以上互联网端当事人音视频,可根据网络情况进行自动调节图像分辨率,分辨率不小于720P,以便达到最佳质量; ★2、互联网音视频网关应可直接与当事人客户端进行音视频的对接,将当事人客户端的音视频信号传递给庭审主机; 3、主机应将法庭向当事人客户端提供信号传输到互联网音视频网关可远程控制软件重启与音视频交互同步; 4、支持通过网络远程控制硬件、软件系统的开启,以便于书记员或管理员的操作; ★5、需实现RTSP协议与互联网协议的实时互转,适应动态调整码率和分辨率; 6、支持高效音视频交互,实现音视频同步; 7、内置WEB服务,支持远程远程控制、远程升级; 8、需支持高级音频编码格式编码、H.264格式编码、H.265格式编码; 9、支持rtsp/rtmp流发送及接受通道; 10、需具备多方庭审要求; ★11、系统应可实现音视频交互时延毫秒级; 12、需支持所有当事人画面合成; 13、视频输入:≥1路HDMI端口,分辨率1080P/720P; 14、视频输出:≥2路HDMI端口,分辨率1080P/720P; 15、音频输入输出:≥1路线性输入/出; ※互联网庭审数字编解码设备 173台 1、支持1080P高清采集、支持1080P高清编码输出; 2、具有高清画面合成功能; ★3、通讯协议要求:需支持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RTSP; ★4、支持不少于4 路 3G/HD-SDI和不少于 4 路 HDMI/DVI/VGA/YPbPr 采集,输出:1路VGA+1路DVI-D/HDMI ; 5、其他要求:音视频完全同步,直播延时小于200毫秒(LAN内); 光端机 346对 1、支持1路DVI视频信号输入; 2、支持1路音频信号输入; 3、采用一芯单模光纤; 4、支持输入,输出信号指示; 5、信号方向单向传输; 线缆辅材 173批 音视频线缆、光纤等 租用互联网庭审接入服务 1项 租赁互联网庭审接入服务满足以下要求: 1、音视频处理庭审图像需要支持多码流编码,具备支持混音处理、回声消除等功能; 2、音视频交互在开庭过程中,支持实时将法官及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的音视频进行多向交换; 3、音视频监测为了最大限度保留庭审图像的细节,单个画面的分辨率应可达到480P及以上; 4、自定义视频数据支持自定义的视频源和渲染器,使用非摄像头的视频源,例如视频文件、外接设备、第三方定制数据源等。适用于自定义美颜、定制数据源、多设备管理、视频识别、图像处理等场景; 5、编解码性能要求通过智能网络质量调控和编码实现卡顿率的优化,弱网环境下,能够保证高质量的音视频通信,确保音视频通信过程稳定; 6、具备较强的系统兼容性可与目前主流应用终端适配。提供覆盖手机、微信小程序、电脑端多种客户终端; 7、本次租用互联网庭审接入服务时长≥*****小时,提供收费方案说明。 系统集成费 1项 集成费: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互联网法庭进行安装调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需要网线、电源线等辅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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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法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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