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七里河院区健康管理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七里河院区健康管理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七里河院区健康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七里河院区内门诊楼八层。
2.工程质量: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
3.招标范围:
(1)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健康管理中心建筑、装饰、机电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2)内装改造:
1)诊室、检查室排队系统布线。
2)根据诊桌布置增加插座、网络面板。
3)应急抢救单元安装医用气体设备带。
(3)装饰改造:
接诊及候诊区域的墙体拆除、吊顶增加吸音板、地面恢复。
三、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竞争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近3年内(2019年9月起)参加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
注: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五、工程期限:20天。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22年9月24日-2022年9月29日,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基建办公室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要求
1.三本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本,投标文件内含有报价单),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及报价单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函、服务内容、投标报价明细表和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文件;投标文件副本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当天必须携带投标人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分前提交至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安宁院区负一层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分
十、开标地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安宁院区负一层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发包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联系人:毛建军
联系电话:152*****253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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